[發明專利]用于電光顯示器的部件無效
| 申請號: | 200680037440.8 | 申請日: | 2006-10-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71180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2-18 |
| 發明(設計)人: | T·H·懷特賽德斯;R·J·小保利尼;M·D·沃爾斯;S·孫;M·D·麥克里里;G·M·丹納;C·H·霍尼曼 | 申請(專利權)人: | 伊英克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26/00 | 分類號: | G02B26/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泛華偉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勇 |
| 地址: | 美國馬***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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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電光 顯示器 部件 | ||
1.一種電光顯示器,順序地包括:
包括多個像素電極的背板;
固態電光媒質層;
第一粘附層;以及
透光保護層和透光電導層中的至少一個,
所述電光媒質直接接觸于所述背板或由第二粘附層所分隔,所述第二粘附層的厚度不大于在10μm和所述第一粘附層厚度的一半之間的較大者。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光顯示器,其中所述電光層直接接觸于所述背板。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光顯示器,其中所述第二粘附層的厚度不大于10μ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光顯示器,其中所述第二粘附層的厚度不大于所述第一粘附層厚度的大約一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光顯示器,其中所述第一粘附層包括具有不同顏色的至少兩個部分。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光顯示器,其中所述第一粘附層具有含有至少三種不同顏色的部分。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光顯示器,其中所述第一粘附層具有黃、青和品紅,或紅、綠和藍,或紅、綠、藍和透明部分。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光顯示器,其中所述第一粘附層至少使用一種色素來著色。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光顯示器,其中所述色素的平均顆粒尺寸在5至50nm的范圍內。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光顯示器,其中所述粘附層包括至少紫外吸收劑和光散射或光擴散材料中的一種。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光顯示器,包括透光保護層和透光電導層,所述透光電導層置于所述保護層和所述粘附層之間。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光顯示器,其中所述電光媒質包括電致變色或旋轉雙色元件媒質。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光顯示器,其中所述電光媒質包括具有多個置于流體中的電學帶電粒子的電泳媒質,所述多個帶電粒子在施加于所述電光媒質的電場下能夠穿過所述流體。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電光顯示器,其中所述電學帶電粒子以及所述流體被封裝在多個囊或單元中。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電光顯示器,其中所述電學帶電粒子以及所述流體以多個包含在聚合物連續相中的分離的小滴的形式存在。
16.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電光顯示器,其中所述流體為氣態。
17.一種用在形成電光顯示器中的部件,所述部件順序地包括:
釋放板;
固態電光媒質層;
第一粘附層,以及
透光保護層和透光電導層中的至少一個,
所述電光媒質直接接觸于所述釋放板或由第二粘附層所分隔,所述第二粘附層的厚度不大于在10μm和所述第一粘附層厚度的一半之間的較大者。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部件,其中所述第一粘附層包括具有不同顏色的至少兩個部分。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部件,其中所述第一粘附層具有含有至少三種不同顏色的部分。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部件,其中所述第一粘附層具有黃、青和品紅,或紅、綠和藍,或紅、綠、藍和透明部分。
21.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部件,其中所述第一粘附層至少使用一種色素來著色。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部件,其中所述色素的平均顆粒尺寸在5至50nm的范圍內。
23.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部件,其中所述第一粘附層包括紫外吸收劑和光散射或光擴散材料中的至少一種。
24.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部件,包括透光保護層和透光電導層,所述透光電導層置于所述保護層和所述粘附層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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