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皮膚用化妝品制劑無效
| 申請號: | 200680035099.2 | 申請日: | 2006-07-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87441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0-15 |
| 發明(設計)人: | T·溫施;S·哈雷姆扎;A·杰特茨施;G·瓦根布拉斯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巴斯夫歐洲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8/49 | 分類號: | A61K8/49;A61Q5/00;A61Q1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劉金輝;李小梅 |
| 地址: | 德國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皮膚 化妝品 制劑 | ||
1、一種包含至少一種含有通式1結構要素的化合物的皮膚用化妝品
式1
其中基團Z具有下述含義:H、C1-C22-烷基、C6-C10-芳基、C1-C22-烷氧基或者被C1-C22-烷基或C1-C22-烷氧基取代的C6-C10-O-芳基,
以及基團R1-R6彼此獨立地具有下述含義:H、C1-C22-烷基、C6-C10-芳基、O、OH、C1-C22-烷氧基或者被C1-C22-烷基或C1-C22-烷氧基取代的C6-C10-O-芳基,
其中R5和R6可以橋連形成5-8元環,且在5元環的情形下,作為在3和4位的共價鍵的結果,該環可以是低聚物的一部分。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皮膚用化妝品,其中式I結構要素是具有通式2的低聚物部分
式2
其中基團Z和R1-R4具有權利要求1中給出的定義,
R7為C1-C30-烷基,和n為2-1000的整數。
3、根據權利要求1的皮膚用化妝品,其中式I結構要素是式3的低聚物部分
式3
其中Z可以為H或C1-C22-烷基,n為2-1000的整數,和m為10-30的整數。
4、根據權利要求1的皮膚用化妝品,其中式1結構要素對應于式4化合物部分
式4
其中各基團彼此獨立地具有下述含義:
R8:C1-C25-烷基,和
R9:H或C1-C22-烷基或C1-C22-烷氧基。
5、根據權利要求1的皮膚用化妝品,其中包含式I結構要素的化合物選自:3-十二烷基-N-(2,2,6,6-四甲基-4-哌啶基)琥珀酰亞胺、3-十二烷基-N-(1,2,2,6,6-五甲基-4-哌啶基)琥珀酰亞胺、3-辛基-N-(2,2,6,6-四甲基-4-哌啶基)琥珀酰亞胺、3-辛基-N-(1,2,2,6,6-五甲基-4-哌啶基)琥珀酰亞胺、3-辛烯基-N-(2,2,6,6-四甲基-4-哌啶基)琥珀酰亞胺和3-辛烯基-N-(1,2,2,6,6-五甲基-4-哌啶基)琥珀酰亞胺。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的皮膚用化妝品,其中至少一種含有式I結構要素的化合物的存在濃度基于皮膚用化妝品制劑的總重量為0.001-30重量%。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的皮膚用化妝品,其中結構式1的哌啶環的氮原子在適于皮膚用化妝品的pH下以脫質子化形式存在。
8、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的皮膚用化妝品,除了含有式1結構要素的化合物以外,還包含至少一種其它化妝品和/或皮膚用化妝品活性物質。
9、根據權利要求8的皮膚用化妝品,其中所述化妝品和/或皮膚用化妝品活性物質選自天然或合成聚合物、顏料、保濕劑、油、蠟、酶、礦物、維生素、遮光劑、染料、香料、抗氧化劑和防腐劑。
10、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項的皮膚用化妝品,其呈軟膏、霜劑、乳劑、懸浮劑、洗劑、奶劑、糊劑、凝膠劑、泡沫劑或噴霧劑形式。
11、根據權利要求10的皮膚用化妝品,其為皮膚保護組合物、皮膚護理組合物、皮膚清潔組合物、毛發保護組合物、毛發定型組合物、毛發清潔組合物或修飾用化妝品的配制劑。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巴斯夫歐洲公司,未經巴斯夫歐洲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680035099.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