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式提花裝置和電子式提花裝置用盒有效
| 申請號: | 200680030744.1 | 申請日: | 2006-08-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58277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9-03 |
| 發明(設計)人: | 澤村徹彌 | 申請(專利權)人: | 宮城花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D04C5/00 | 分類號: | D04C5/00;D03C3/20;D04B27/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夏正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 代理人: | 韓登營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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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 提花 裝置 | ||
1.一種電子式提花裝置,設有盒,該盒具有選針鉤和保持銷,其中,所述選針鉤通過由壓電元件構成的動作體的彎曲,在與針卡合的卡合姿勢、不與針卡合的非卡合姿勢間擺動而進行姿勢選擇;所述保持銷被用作上述選針鉤的擺動支點,此外,還設有并排保持固定有多個上述盒的保持板,設有對保持固定上述多個盒的保持板加以固定支承的提花裝置主體,設有使上述提花裝置主體沿上述針的長度方向往復移動的往復移動機構,其特征在于,
分別獨立構成上述保持銷和盒主體,并以上述保持板支承上述保持銷。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式提花裝置,其特征在于,使上述保持板位于上述盒主體的沿厚度方向的一側,在上述盒主體的沿厚度方向的另一側設有罩板,上述保持銷被上述保持板和上述罩板同時支承。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子式提花裝置,其特征在于,在上述選針鉤的頂端設有傾斜導向部,該傾斜導向部在上述針與上述選針鉤抵接的抵接狀態下從上述卡合姿勢向上述非卡合姿勢導向上述選針鉤。
4.如權利要求1~3的任意一項或兩項所述的電子式提花裝置,在上述選針鉤的頂端處,在從上述卡合姿勢向上述非卡合姿勢擺動中作為擺動前側的面上,設有在上述非卡合姿勢時與盒主體抵接的鉤側止動部;并且還在盒側設有在上述非卡合姿勢時與上述鉤側止動部抵接來制止上述選針鉤進一步擺動的盒側止動部。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子式提花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針上設有供設在上述選針鉤頂端的鉤部進入并與之卡合的卡合孔,
在上述卡合孔的基端側上設有脫離導向部,該脫離導向部通過其與上述選針鉤的抵接,從上述卡合姿勢向上述非卡合姿勢對上述選針鉤進行導向。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子式提花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盒主體由樹脂制成,上述保持銷和上述保持板由金屬制成。
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子式提花裝置,其特征在于,以在沿上述針的長度方向進行上述下桿的定位的方式,針對制造利巴花邊所使用的利巴花邊機的下桿而設置。
8.一種電子式提花裝置用盒,其具有:通過由壓電元件構成的動作體的彎曲,在與針卡合的卡合姿勢、不與針卡合的非卡合姿勢間擺動而選擇姿勢的選針鉤;以及作為上述選針鉤的擺動支點的保持銷,該盒被安裝固定在設有使上述提花裝置主體沿上述針的長度方向往復移動的往復移動機構的電子式提花裝置的保持板上而被使用,其特征在于,分別獨立構成上述保持銷和盒主體,在上述保持銷上具有供上述保持板支承用的保持板被支承部。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式提花裝置用盒,其特征在于,上述保持銷具有供上述罩板支承用的罩板被支承部,在上述保持板被定位于上述盒主體的沿厚度方向的一側且上述罩板被定位于上述盒的沿厚度方向的另一側的狀態下,上述保持銷被上述保持板和上述罩板同時支承。
10.如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電子式提花裝置用盒,其特征在于,在上述選針鉤的頂端設有傾斜導向部,該傾斜導向部在上述針與上述選針鉤抵接的抵接狀態下從上述卡合姿勢側向上述非卡合姿勢側對上述選針鉤進行導向。
11.如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電子式提花裝置用盒,其特征在于,在上述選針鉤的頂端設有鉤側止動部,其設置在從上述卡合姿勢向上述非卡合姿勢擺動中作為擺動前側的面上,在上述非卡合姿勢時與盒主體抵接;
還在盒側設有在上述非卡合姿勢時與上述鉤側止動部抵接來制止上述選針鉤進一步擺動的盒側止動部。
12.如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電子式提花裝置用盒,其特征在于,上述盒主體由樹脂制成,上述保持銷、上述保持板由金屬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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