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安全且可靠的IP語音專用交換分機服務的智能交換有效
| 申請號: | 200680028672.7 | 申請日: | 2006-08-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88318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0-15 |
| 發明(設計)人: | 羅家泳;陸永熙;沈坤 | 申請(專利權)人: | 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Q7/20 | 分類號: | H04Q7/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孟銳 |
| 地址: | 中國香港新界沙田香港科*** | 國省代碼: | 中國香港;8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安全 可靠 ip 語音 專用 交換 分機 服務 智能 | ||
1.一種用于在多個通信裝置之間交換分組語音業務的交換設備,所述交換設備包含多層交換機、多個通信端口、控制構件和入口處理構件,所述分組語音業務包含經由所述通信端口在所述通信裝置之間交換的呼叫控制分組和媒體分組,其中將從第一通信裝置到第二通信裝置的媒體分組業務分裂成第一呼叫片段和第二呼叫片段,所述第一呼叫片段起源于所述第一通信裝置且終止于所述交換設備,所述第二呼叫片段起源于所述交換設備且終止于所述第二通信裝置,來自所述第一通信裝置的每一媒體分組在向前傳輸到所述第二通信裝置之前由所述交換設備的所述入口處理構件處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換設備,其中將從第一通信裝置到第二通信裝置的呼叫連接劃分成第一呼叫片段和第二呼叫片段,所述第一和第二通信裝置分別連接到第一通信端口和第二通信端口,所述第一呼叫片段含有作為源的所述第一通信裝置的地址識別信息、作為目的地的所述交換設備的地址識別信息和作為中間收聽端口的所述交換設備的端口識別信息,所述第二呼叫片段含有作為源的所述交換設備的地址識別信息、作為目的地的所述第二通信裝置的地址信息和作為目的地收聽端口的所述第二通信裝置的端口識別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換設備,其中將從第二通信裝置到第一通信裝置的呼叫連接劃分成第一呼叫片段和第二呼叫片段,所述第一和第二通信裝置分別連接到第一通信端口和第二通信端口,所述第一呼叫片段含有作為源的所述第二通信裝置的地址識別信息、作為目的地的所述交換設備的地址識別信息和作為中間收聽端口的所述交換設備的端口識別信息,所述第二呼叫片段含有作為源的所述交換設備的地址識別信息、作為目的地的所述第一通信裝置的地址信息和作為目的地收聽端口的所述第一通信裝置的端口識別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交換設備,其中所述地址識別信息是IP地址。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交換設備,其中所述端口識別信息是層4端口編號。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換設備,其中通過使呼叫控制分組在第一通信裝置與處理構件之間以及所述處理構件與第二裝置之間通過而建立所述第一通信裝置與所述第二通信裝置之間的呼叫連接以建立呼叫會話。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交換設備,其中除非已經建立了呼叫會話,否則所述交換設備排除裝置之間的通信。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交換設備,其中所述處理構件包含與所述交換設備共同定位的服務器。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交換設備,其中所述服務器包含會話起始協議服務器。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交換設備,其中基于針對所述呼叫會話建立的IP地址和端口而在裝置之間交換媒體分組。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交換設備,其中通過所述交換設備對媒體分組進行網絡地址轉譯以交換到目的地裝置。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換設備,其中對從所述交換設備到通信裝置的呼叫控制分組傳遞進行速率監控,其中只有數據速率低于所規定的閾值數據速率的呼叫控制分組才由所述多層交換機進行交換。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交換設備,其中所述通往電話裝置的閾值數據速率是100千位/秒。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換設備,其進一步包含用于監控呼叫控制分組的數據速率的入口過濾構件,其中只有數據速率低于所規定的閾值速率的呼叫控制分組才通過所述多層交換機交換。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換設備,其中所述入口處理構件包含裝置認證構件,其用于查明一個或一個以上通信裝置的身份,所述交換設備準許來自所述一個或一個以上通信裝置的語音業務的傳入數據分組進入以便向前傳輸到另一通信裝置。
16.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交換設備,其中所述裝置認證構件包含用于查明起源通信裝置的MAC地址的構件,只有來自具有經認證MAC地址的裝置的分組才被準許進入語音網絡。
17.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交換設備,其中所述入口過濾構件包含用于監控數據分組的帶寬的構件和用以阻止超過預定閾值數據帶寬的數據分組的構件,其中超過預定閾值數據帶寬指示非語音業務。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經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680028672.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