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干燥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680028031.1 | 申請日: | 2006-06-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32836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7-30 |
| 發明(設計)人: | 約翰·丘吉爾;詹姆斯·戴森;彼得·D·甘麥克;羅·C·C·哈克韋爾;保羅伊·麥克諾頓;弗雷德里克·尼古拉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戴森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K10/48 | 分類號: | A47K10/4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葛青 |
| 地址: | 英國威*** | 國省代碼: | 英國;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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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干燥 裝置 | ||
1.一種干燥裝置,其具有外殼、形成在所述外殼內用于容納目標物的空腔、位于所述外殼內且能夠產生氣流的風扇、和至少一個與所述風扇相通且設置在所述外殼內以引導氣流橫著穿過所述空腔的槽狀開口,其中所述槽狀開口具有的最大寬度不大于1.0mm。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干燥裝置,其中所述槽狀開口的寬度至少為0.3mm。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干燥裝置,其中所述槽狀開口的寬度不大于0.7mm。
4.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干燥裝置,其中穿過所述槽狀開口噴射的氣流的速度至少為80m/s。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干燥裝置,其中穿過所述槽狀開口噴射的氣流的速度至少為100m/s。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干燥裝置,其中穿過所述槽狀開口噴射的氣流的速度至少為150m/s。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干燥裝置,其中穿過所述槽狀開口噴射的氣流的速度大約為180m/s。
8.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干燥裝置,其中穿過所述槽狀開口噴射的氣流的壓力至少為15kPa。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干燥裝置,其中穿過所述槽狀開口噴射的氣流的壓力至少為22kPa。
10.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干燥裝置,其中所述槽狀開口具有沿其長度恒定的寬度。
11.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干燥裝置,其中所述槽狀開口具有沿其長度變化的寬度。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干燥裝置,其中所述槽狀開口的寬度在其中心處最大。
13.如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干燥裝置,其中所述槽狀開口的最大寬度小于其最小寬度的兩倍。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干燥裝置,其中所述槽狀開口大致一半的長度上具有大于最小寬度的寬度。
15.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干燥裝置,其中設置了兩個相對的槽狀開口,在所述空腔的前壁和后壁的每一個上設置有一個槽狀開口。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干燥裝置,其中所述兩個槽狀開口具有不同的寬度。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干燥裝置,其中所述空腔前壁內的槽狀開口的寬度小于所述空腔后壁內的槽狀開口的寬度。
18.如權利要求15至17中任一項所述的干燥裝置,其中所述相對的槽狀開口配置為使得在使用中穿過所述槽狀開口噴射的氣流朝向所述空腔的最內端傾斜。
19.如權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干燥裝置,其中所述相對的槽狀開口配置為使得在使用中穿過所述槽狀開口噴射的氣流大致彼此平行。
20.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干燥裝置,其中所述干燥裝置是干手器。
21.一種結合附圖中示出的實施例如前面所大致描述的干燥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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