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微孔基材上的多功能涂層無效
| 申請號: | 200680024853.2 | 申請日: | 2006-05-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18013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7-09 |
| 發明(設計)人: | D·弗里斯;M·K·南迪 | 申請(專利權)人: | 戈爾企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67/00 | 分類號: | B01D67/00;B01D69/02;B01D71/36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陳哲鋒 |
| 地址: | 美國特***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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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微孔 基材 多功能 涂層 | ||
1.一種復合材料,其包含:
微孔層,其中具有孔壁和開放的孔隙;以及
位于所述微孔層的至少一部分孔壁之上的多功能性涂層,所述多功能性涂層包含第一功能性添加劑和至少一種附加的功能性添加劑,
其中,所述微孔層在微孔結構的經涂布部分中至少保持一些開放的孔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材料是微孔性的。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孔層包含膨脹型聚四氟乙烯。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功能性添加劑是疏油性的。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功能性添加劑包含氟代丙烯酸酯。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至少一種所述附加的功能性添加劑是填料。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填料是粒子。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填料包含碳。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填料包含至少一種選自顏料、金屬、金屬氧化物、以及混合的金屬氧化物的材料。
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填料的含量,以整個涂層重量為基準,為小于或等于10重量%。
11.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填料的含量,以整個涂層重量為基準,為小于或等于5重量%。
12.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填料的含量,以整個涂料重量為基準,為小于或等于1重量%。
13.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填料的含量,以整個涂料重量為基準,為小于或等于0.5重量%。
14.一種復合材料,其包含:
微孔聚合物,其中具有孔壁和開放的孔隙;以及
位于所述微孔聚合物的至少一部分孔壁上的多功能性涂層,所述多功能性涂層包含第一功能性添加劑和至少一種附加的功能性添加劑,
其中,所述微孔聚合物在經涂布部分中至少保持一些開放的孔隙。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功能性添加劑包含:聚合物;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以整個涂層重量為基準,其量占涂層重量最高達約50重量%;以及至少一種具有C5-C10線性骨架的不溶于水的醇,其量占用于涂布所述微孔聚合物的水性混合物重量的最高達約30重量%。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材料還包含至少一種附加的涂層。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種另外的涂層不填充所述微孔聚合物的所述孔。
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種另外的涂層基本上填充了所述微孔聚合物的所述孔的至少一部分。
19.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孔聚合物包含膨脹的聚四氟乙烯。
20.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功能性添加劑是疏油性的。
21.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功能性添加劑是含氟聚合物。
22.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功能性添加劑包含聚氟代丙烯酸酯。
23.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功能性添加劑包含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
24.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功能性添加劑是親水性的。
2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功能性添加劑包含聚丙烯酸。
2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功能性添加劑是聚丙烯酸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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