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外殼、端子及使用外殼和端子的連接器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680023132.X | 申請日: | 2006-06-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08836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6-25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L·沈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FCI連接器新加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R12/30 | 分類號: | H01R12/30;H01R12/36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biāo)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英 |
| 地址: | 新加坡*** | 國省代碼: | 新加坡;SG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外殼 端子 使用 連接器 | ||
1.一種用于容納多個端子(3)的外殼(2),其中所述多個端子(3)的每一個都包括接觸部分(31)、錨定部分(32)、以及至少一個從所述錨定部分(32)延伸出的接腳(34、35、36、37),包括:
用于分別容納所述多個端子(3)的多個槽(41、42、43、44、45、46);以及
至少一個設(shè)置在所述多個槽(41、42、43、44、45、46)的每一個附近的溝槽,其中所述多個端子(3)中的每一個的至少一個接腳(34、35、36、37)插入在至少一個溝槽中。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外殼(2),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溝槽的數(shù)量是4個,并且該四個溝槽是溝槽24、25、26和27。
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外殼(2),其中,與第一、第二和第三溝槽(24、25、26)相比,第四溝槽(27)被設(shè)置成距離相應(yīng)的槽更遠(yuǎn)。
4.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外殼(2),其中,用于一個端子(3)的所述四個溝槽(24、25、26、27)形成在第一高度的第一凹處(44a、45a、46a、51a、52a、53a)內(nèi)。
5.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外殼(2),進(jìn)一步包括處于第二高度的第二凹處(44b、45b、46b、51b、52b、53b)。
6.一種在連接器中使用的端子(3),包括:
接觸部分(31);
與所述接觸部分(31)相鄰的錨定部分(32);
從所述錨定部分(32)垂直延伸的至少一個接腳(34、35、36、37);以及
焊接部分(39),其從所述接觸部分(31)延伸并偏離所述接觸部分(31),使得當(dāng)所述接觸部分(31)被壓向所述焊接部分(39)時,所述接觸部分(31)不會與所述焊接部分(39)接觸。
7.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端子(3),其中至少一個接腳的數(shù)量是4個。
8.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端子(3),其中所述錨定部分(32)和所述接觸部分(31)形成U形。
9.一種用于將卡片連接到印刷電路板的連接器(1),包括:
外殼(2),包括:
多個槽(41、42、43、44、45、46),以及
設(shè)置在所述多個槽(41、42、43、44、45、46)中的每一個附近的至少一個溝槽;以及
多個端子(3),所述多個端子(3)中的每一個包括:
與所述卡片接觸的接觸部分(31),
與所述接觸部分(31)相鄰的錨定部分(32),其具有從所述錨定部分(32)垂直延伸的至少一個接腳(34、35、36、37),以及
焊接部分(39),其從所述錨定部分(32)延伸并被焊接到所述印刷電路板,其中所述端子(3)被安裝在所述外殼(2)上,其中至少一個接腳插入所述外殼的至少一個溝槽中;
其中所述焊接部分(39)偏離所述接觸部分(31),使得當(dāng)所述接觸部分(31)被壓向所述焊接部分(39)時,所述接觸部分(31)不會與所述焊接部分(39)接觸。
10.如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連接器(1),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溝槽的數(shù)量是4個,并且該四個溝槽是溝槽24、25、26和27。
11.如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連接器(1),其中第四溝槽(27)被設(shè)置成比第一溝槽(24)、第二溝槽(25)和第三溝槽(26)遠(yuǎn)。
12.如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連接器(1),其中用于一個端子(3)的所述四個溝槽(24、25、26、27)形成在第一高度的第一凹處(44a、45a、46a、51a、52a、53a)內(nèi)。
13.如權(quán)利要求12所述的連接器(1),其中所述外殼(2)進(jìn)一步包括處于第二高度的第二凹處(44b、45b、46b、51b、52b、53b)。
14.如權(quán)利要求12所述的連接器(1),其中所述錨定部分(32)與所述焊接部分(39)位于不同的高度。
15.如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連接器(1),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接腳的數(shù)量是4個,并且該4個接腳是接腳34、35、36和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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