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低電壓場致發光器件的有機元件無效
| 申請號: | 200680021616.0 | 申請日: | 2006-06-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99063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6-11 |
| 發明(設計)人: | W·J·貝格里;T·K·哈瓦;M·拉杰斯瓦藍;N·安德威斯基 | 申請(專利權)人: | 伊斯曼柯達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L51/50 | 分類號: | H01L51/50;H01L51/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段曉玲;韋欣華 |
| 地址: | 美國***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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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壓場 發光 器件 有機 元件 | ||
1.OLED器件,其依序包含陰極、發光層和陽極,并具有位于陰極和發光層之間的含有(a)多于10體積%的碳環稠環芳族化合物和(b)堿金屬或堿土金屬中的至少一種鹽或絡合物的層。
2.權利要求1的器件,其中該層是發光的。
3.權利要求1的器件,其中該層不發光。
4.權利要求1的器件,其中該層鄰接發光層。
5.權利要求1的器件,其中稠環芳族化合物是并四苯。
6.權利要求1的器件,其中碳環稠環芳族化合物由式(1)表示:
其中:
R1、R2、R3、R4、R5、R6、R7、R8、R9、R10、R11和R12獨立地選自氫和取代基;
條件是任何所示取代基可以連接形成進一步的稠環。
7.權利要求1的器件,其中稠環芳族化合物由式(2)表示:
其中:
Ar1-Ar4代表獨立選擇的芳族基團;
R1-R4代表氫或獨立選擇的取代基。
8.權利要求7的器件,其中R1與R4相同并且都不是氫,Ar1與Ar4相同,Ar2與Ar3相同。
9.權利要求1的器件,其中稠環芳族化合物是紅熒烯化合物。
10.權利要求1的器件,其中稠環芳族化合物是:
11.權利要求1的器件,其中稠環芳族化合物由式(3)表示:
其中:
W1-W10獨立地代表氫或獨立選擇的取代基,條件是兩個相鄰取代基可以結合形成環。
12.權利要求11的器件,其中W9和W10中至少一個是芳基。
13.權利要求11的器件,其中W2、W3、W6和W7中至少一個是取代基。
14.權利要求11的器件,其中W2、W3、W6和W7中至少一個是芳基。
15.權利要求1的器件,其中碳環稠環芳族化合物構成該層的15-95體積%。
16.權利要求1的器件,其中碳環稠環芳族化合物構成該層的25-90體積%。
17.權利要求1的器件,其中碳環稠環芳族化合物構成該層的50-80體積%。
18.權利要求1的器件,其中(b)是有機鹽。
19.權利要求1的器件,其中(b)是無機鹽。
20.權利要求1的器件,其中(b)是包括鹵化物、氧化物、乙酸鹽或甲酸鹽的鹽。
21.權利要求1的器件,其中(b)是包括氟化物的鹽。
22.權利要求1的器件,其中金屬絡合物是鋰絡合物。
23.權利要求1的器件,其中(b)是式(4)所示的金屬絡合物:
(M)m(Q)n??(4)
其中:
M代表堿金屬或堿土金屬;
每個Q是獨立選擇的配體;
m和n是為了在絡合物(4)上提供中性電荷而選擇的整數。
24.權利要求23的器件,其中M代表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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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1L 半導體器件;其他類目中不包括的電固體器件
H01L51-00 使用有機材料作有源部分或使用有機材料與其他材料的組合作有源部分的固態器件;專門適用于制造或處理這些器件或其部件的工藝方法或設備
H01L51-05 .專門適用于整流、放大、振蕩或切換且并具有至少一個電位躍變勢壘或表面勢壘的;具有至少一個電位躍變勢壘或表面勢壘的電容器或電阻器
H01L51-42 .專門適用于感應紅外線輻射、光、較短波長的電磁輻射或微粒輻射;專門適用于將這些輻射能轉換為電能,或者適用于通過這樣的輻射進行電能的控制
H01L51-50 .專門適用于光發射的,如有機發光二極管
H01L51-52 ..器件的零部件
H01L51-54 .. 材料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