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定位器的眼用嵌體無效
| 申請號: | 200680021131.1 | 申請日: | 2006-04-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98294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6-11 |
| 發明(設計)人: | T·A·西爾韋斯特里尼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庫福庫斯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F2/14 | 分類號: | A61F2/14;A61F9/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李華英 |
| 地址: | 美國加***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定位器 嵌體 | ||
1.一種可植入的眼用裝置,其中包括一種治療性嵌體,它被構造以植入患者眼睛的選定區域,至少部分在眼睛的瞳孔區內,以對至少一種視力缺陷進行治療;以及一種定位器結構,它被構造以植入眼睛內,并可至少部分延伸于眼睛瞳孔區之外,以便于植入后可從瞳孔外進入。
2.權利要求1的可植入眼用裝置,其中選定的區域包括所選的角膜的層。
3.權利要求1的可植入眼用裝置,其中該嵌體可治療老視。
4.權利要求3的可植入眼用裝置,其中該嵌體至少部分是不透明的。
5.權利要求1的可植入眼用裝置,其中該定位器結構至少部分實質上是透明無色的。
6.權利要求1的可植入眼用裝置,其中該定位器結構與該嵌體相連接。
7.權利要求6的可植入眼用裝置,其中該定位器結構還包括一種取回結構,這樣使應用于取回結構的力可將該裝置從眼睛選定的區域抽出。
8.權利要求1的可植入眼用裝置,其中該定位器結構的至少一部份具有可觀察的色調,使其與鄰近眼睛組織相比具有增強的光學反差。
9.權利要求8的可植入眼用裝置,其中在可見光范圍外選定波長的入射電磁輻射下,該定位器結構的色調使其與鄰近眼睛組織相比具有增強的反差。
10.權利要求1的可植入眼用裝置,其中在植入條件下,該定位器結構在正常觀察條件下實質上是不可見的。
11.一種治療視力的方法,其中包括:將第一治療嵌體植入患者眼睛選定的水平,此第一嵌體具有治療區,其被構造以治療至少一種視力缺陷;以及將第一定位器結構植入選定的水平,這樣便于以后通過進入治療區外患者眼睛一個位置上的第一定位器結構的至少一部分,而可識別此選定的水平。
12.權利要求11的方法,還包括進入第一定位器結構的至少一部分,以定位選定的水平;以及除去第一治療嵌體。
13.權利要求12的方法,還包括:將第二種治療嵌體植入患者眼睛選定的水平,此第二種嵌體具有治療區,其被構造以治療至少一種視力缺陷;以及將第二種定位器結構植入選定的水平,這樣便于以后通過進入治療區外患者眼睛一個位置上的定位器結構的至少一部分,而可識別此選定的水平。
14.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中第一定位器結構包括取回結構,該方法還包括:將一種工具與取回結構嚙合,并通過此工具給該取回結構施力,以從選定水平抽出嵌體。
15.權利要求11的方法,還包括用選定波長的電磁輻射照亮第一定位器結構,以誘發第一定位器結構至少一部分與鄰近第一定位器結構的眼睛組織相比具有增強的反差。
16.一種嵌體,它可植入患者第一角膜層和第二角膜層之間的角膜中,此角膜具有瞳孔區,該嵌體包括:目罩主體,它具有外緣,外緣實質上圍繞著透射中心部分,該目罩主體包括被構造留置在緊鄰第一角膜層位置的前表面和被構造留置在緊鄰第二角膜層位置的后表面,當應用該嵌體時,該目罩主體被構造以使至少透射中心部分位于角膜的瞳孔區;以及深度標記,它被構造以位于瞳孔區之外的第一角膜層和第二角膜層之間,此深度標記被構造以顯示該目罩主體的位置。
17.權利要求16的角膜嵌體,其中深度標記包括延長部分,其具有鄰近目罩主體外緣的第一末端和與第一末端相對的第二末端。
18.權利要求17的角膜嵌體,其中第一末端與目罩主體相連接。
19.權利要求17的角膜嵌體,其中深度標記還包括可見部分,它緊鄰第二末端。
20.權利要求19的角膜嵌體,其中可見部分包括熒光染料。
21.權利要求16的角膜嵌體,其中深度標記被構造用以顯示第一和第二角膜層中至少之一的位置。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阿庫福庫斯公司,未經阿庫福庫斯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680021131.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