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防止反射光線偏晃的銘牌制作用層疊體無效
| 申請號: | 200680017400.7 | 申請日: | 2006-05-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80179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5-14 |
| 發明(設計)人: | 津野直樹;今中智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樹脂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32B15/09 | 分類號: | B32B15/09;G09F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陶鳳波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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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可防止 反射 光線 銘牌 制作 層疊 | ||
1.一種具有金屬光澤的銘牌制作用層疊體,其具有在透明基板(1)的背面側、從觀察側起依次層疊粘接層(2)、金屬蒸鍍膜(3)而構成的層疊結構,其特征在于,金屬蒸鍍膜(3)是在透明樹脂膜(4)的一面側層疊金屬蒸鍍層(5)而構成的,并且將該透明樹脂膜(4)的厚度限定為150μm~300μm。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金屬光澤的銘牌制作用層疊體,其特征在于,在透明基板(1)由合成樹脂構成的情況下,作為金屬蒸鍍膜(3),使用具有在改性PET膜(4A)的一面側層疊金屬蒸鍍層(5)而構成的結構,并且,該改性PET膜(4A)在30℃~60℃的平均線膨脹系數中,與所述透明基板(1)的差在3×10-5/℃以內,其厚度為150μm~300μm。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金屬光澤的名牌制作用層疊體,其特征在于,金屬蒸鍍膜(3)是在透明樹脂膜(4)或改性PET膜(4A)的觀察側形成金屬蒸鍍層(5)而構成的。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具有金屬光澤的銘牌制作用層疊體,其特征在于,透明樹脂膜(4)或改性PET膜(4A)的厚度為175μm~300μm。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具有金屬光澤的銘牌制作用層疊體,其特征在于,透明樹脂膜(4)或改性PET膜(4A)是厚度為175μm~188μm的PET膜。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具有金屬光澤的銘牌制作用層疊體,其特征在于,粘接層(2)由180℃下的粘彈性為1×105Pa~1×106Pa的粘接劑構成,其層厚為10μm~30μm。
7.如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具有金屬光澤的銘牌制作用層疊體,其特征在于,粘接層(2)含有著色劑,由此而具有著色金屬光澤。
8.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具有金屬光澤的銘牌制作用層疊體,其特征在于,具有在金屬蒸鍍膜(3)背面的整個面或一部分上進行黑色印刷并將進行了黑色印刷的部分作為鏡面部而構成的結構。
9.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具有金屬光澤的銘牌制作用層疊體,其特征在于,在透明基板(1)的觀察側具有經由粘接層(6)層疊硬涂膜(7)而構成的層疊結構。
10.一種帶有粘接劑的金屬蒸鍍膜,其用于制作具有金屬光澤的銘牌制作用層疊體,該銘牌制作用層疊體具有在透明基板(1)的背面側、從觀察側起依次層疊粘接層(2)、金屬蒸鍍膜(3)而構成的層疊結構,其特征在于,層疊粘接層(2)及金屬蒸鍍膜(3),所述金屬蒸鍍膜(3)是在透明樹脂膜(4)的一面側形成金屬蒸鍍層(5)而構成的,并且將該透明樹脂膜(4)的厚度限定為150μm~300μm。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帶有粘接劑的金屬蒸鍍膜,其特征在于,粘接層(2)含有著色劑,由此而具有著色金屬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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