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椎間盤假體有效
| 申請號: | 200680015160.7 | 申請日: | 2006-05-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70970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4-30 |
| 發明(設計)人: | 斯特凡·J·迪普萊西;拉利·塞科;R·約翰·赫爾伯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活動脊柱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F2/44 | 分類號: | A61F2/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艷江;張文 |
| 地址: | 加拿大*** | 國省代碼: | 加拿大;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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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椎間盤 | ||
1.一種椎間盤假體,其包括:
-第一配合元件和第二配合元件,所述元件具有前端和后端以及側面;
-所述第一元件包括外表面和指向所述第二元件的內表面;
-所述第二元件包括外表面和指向所述第一元件的內表面;
-所述第一元件的內表面包括:大體位于中央的縱向延伸的鉸接突舌,所述突舌在所述第一元件的前端和后端之間延伸;以及第一對鉸接肩部,所述第一對鉸接肩部在所述突舌的相對側縱向延伸;
-所述第二元件的內表面包括:大體位于中央的縱向延伸的鉸接凹槽,所述凹槽在所述第二元件的前端和后端之間延伸;以及第二對鉸接肩部,所述第二對鉸接肩部在所述凹槽的相對側縱向延伸;
-所述突舌和所述凹槽配合地設置,其中所述凹槽適于以可移動方式在其內接收所述突舌;
-所述第一對肩部和所述第二對肩部配合地設置,其中當假體處于已組裝狀態時,所述第一元件的肩部靠在所述第二元件的肩部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假體,其中所述突舌包括鄰近所述第一元件內表面的第一窄端和與所述第一端相對的寬末端,并且其中所述凹槽包括比突舌末端的寬度窄的窄開口和用于容納所述突舌末端的基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假體,其中所述突舌的末端和所述凹槽的基部包括配合的鉸接部,以允許所述第一元件和所述第二元件在前端和后端之間的相對平移運動,并允許所述第一元件和所述第二元件的相對側向運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假體,其中所述突舌的末端和所述凹槽的開口之間的尺寸差異限制所述平移運動和側向運動的量,其中當所述突舌末端接觸所述凹槽的開口時,所述運動被約束。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假體,其中所述凹槽的基部比所述突舌的末端寬,以允許所述第一元件和所述第二元件之間的相對軸向旋轉。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假體,其中所述凹槽的基部和所述突舌的末端之間的尺寸差異限制所述旋轉運動的運動量,其中當所述突舌的末端接觸形成所述凹槽基部的壁時,所述運動被約束。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假體,其中所述第一元件和所述第二元件中的一個包括大體位于中心的、從所述第一元件和所述第二元件中的一個的內表面延伸的柱樁,其中所述第一元件和所述第二元件中的另一個包括用于接收所述柱樁的凹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假體,其中所述凹部大于所述柱樁。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假體,其中所述凹部的尺寸被形成為允許所述柱樁在其內運動。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假體,其中所述柱樁與所述凹部的壁的接觸限制了所述第一元件和所述第二元件之間的相對運動。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假體,其中所述凹部包括容納彈性材料的基部。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假體,其中所述柱樁設置在所述第二元件上,并且所述凹部設置在所述第一元件上。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假體,其中所述第一元件和所述第二元件的外表面均設置有一個或多個骨錨固裝置。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假體,其中所述骨錨固裝置包括一個或多個物理和化學錨固裝置。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假體,其中所述骨錨固裝置選自柱樁、銷、微孔、孔洞、粘合劑、和組織生長促進劑。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假體,其中所述第一元件和所述第二元件的外表面關于垂直于所述第一元件和所述第二元件的前-后軸線的橫平面呈大體凹形。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假體,其中所述第一元件和所述第二元件的外表面均設置有沿所述第一元件和所述第二元件的前-后軸線延伸的凹槽。
18.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假體,其中所述第一元件和所述第二元件的外表面大體平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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