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個人護理裝置的閥無效
| 申請號: | 200680014164.3 | 申請日: | 2006-04-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66439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4-23 |
| 發明(設計)人: | A·T·琴韋奴;T·A·克里斯特曼;M·克拉武恩 | 申請(專利權)人: | 吉萊特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6B11/00 | 分類號: | A46B11/00;B26B21/4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董敏 |
| 地址: | 美國馬***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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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個人 護理 裝置 | ||
1.一種口腔護理裝置,所述裝置包括:
主體,所述主體被構造成由使用者持拿并包括兩個或多個流體可從中流過的通道,和
頭部,所述頭部從主體延伸并且其大小適于放入使用者的口腔中,所述頭部包括與通道流體連通的出口,所述流體可通過出口分配到使用者的口腔中,和
單個一體式閥體,所述閥體設置在出口內以控制流體自其流動,并且限定了多個腔,每個腔與所述通道之一保持流體連通并且止于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每個腔與相鄰的腔共用一個公共壁。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護理裝置,所述口腔護理裝置還包括從所述頭部延伸的多根刷毛。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護理裝置,所述口腔護理裝置還包括與通道連通的貯存器,所述貯存器被構形成能容納每種流體的供應。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口腔護理裝置,其中所述貯存器設置在主體內。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口腔護理裝置,其中所述貯存器設置在與主體流體連通的對接底座內。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閥體包括錐形的腔。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閥包括狹口閥。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閥包括鴨嘴閥。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閥體為基本圓柱形。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圓柱體的頂部為圓頂。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閥中的至少一個包括密封部件。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閥體還包括橫向于所述閥中的至少一個的肋,其中所述肋對閥施力以將閥閉合。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腔中的至少一個從近端的一個較寬橫截面到遠端的一個較窄橫截面逐漸變細。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公共壁從近端完全延伸到遠端。
1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公共壁從近端部分地延伸到遠端。
1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至少一個閥包括狹縫開口。
1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每個閥包括狹縫開口,并且其中所述狹縫開口為共線的。
1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每個閥包括狹縫開口,并且其中所述狹縫開口基本平行。
2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至少一個腔具有橢圓形橫截面。
2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至少一個腔具有圓形橫截面。
2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至少一個腔具有D形橫截面。
2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至少一個閥具有包括十字形狹縫的開口。
2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至少一個腔具有至少約0.0003平方英寸的橫截面積。
2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閥體具有介于約0.100英寸和約0.500英寸之間的高度。
2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閥體包括彈性體。
2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閥體以介于每分鐘約0.2毫升和每分鐘約6.0毫升之間的速率分配介質。
2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為牙刷。
29.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為電動牙刷。
30.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為手動牙刷。
3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閥體設置在頭部的中心。
3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流體中的至少一種包括潔齒劑。
3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閥體設置在頭部的中心,并且多根刷毛設置在閥體周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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