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形成環圈材料無效
| 申請號: | 200680010337.4 | 申請日: | 2006-04-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50967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3-26 |
| 發明(設計)人: | 喬治·A·普羅沃斯特;詹姆斯·R·巴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維爾克羅工業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4B18/00 | 分類號: | A44B18/00;A61F13/62;D04H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肖鸝 |
| 地址: | 荷屬安的列*** | 國省代碼: | 荷屬安的列斯;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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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形成 材料 | ||
1.一種用于接觸式固定的環圈材料,所述環圈材料包括:
柔性的片狀基片(14);和
設置在基片表面上在基片的離散固定區域(118)中的鉤子可配合的纖維(12),使得無纖維基片(120)處在相鄰的固定區域之間;
其中所述纖維在固定區域(118)內在離散的粘合位置(42)處熔合到基片(14)的表面,但是所述纖維是松散的并且未連接到所述基片;以及
其中所述纖維(12)完全設置在基片的一側上,使得基片(14)的相反側是無纖維的。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環圈材料,其中所述離散的固定區域(118b)是圓形的。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環圈材料,其中所述離散的固定區域(118a)包括由無纖維基片(120)隔開的平行帶。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環圈材料,其中所述帶是縱向連續的。
5.如上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環圈材料,其中所述基片(14)包括聚合物薄膜或稀松布或紙。
6.如上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環圈材料,其中所述基片(14)限定分離線(124),該線限定固定產品之間的單個固定產品,每個固定產品包含未區分的一個離散的固定區域。
7.如上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環圈材料,還包括固定件元件的離散的、分隔開的區域(144)。
8.如上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環圈材料,其中所述纖維(12)具有至少為8克的強力,所述強力定義為強度乘旦尼爾。
9.如上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環圈材料,其中所述纖維(12)包括芯部為一種材料而皮部為另一種材料的雙組分纖維,該雙組分纖維的皮部材料把纖維粘合在一起。
10.如上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環圈材料,其中所述環圈材料的總重量低于約167克每平方米,或特別是低于約67克每平方米。
11.如上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環圈材料,其中所述材料在長度上是連續的,并且卷繞成輥狀。
12.一種形成用于接觸式固定的環圈材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把松散的短纖維(12)布置在柔軟的片狀基片(14)的前表面上;然后
僅在基片的離散區域中將短纖維固定到基片上,形成具有固定的鉤子可配合的纖維的離散固定區域(118)的環圈材料,所述固定區域由無纖維基片(120)分離;
其中所述纖維(12)是松散的并且直到層壓時才連接到基片(14)。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把短纖維(12)布置在基片上包括把纖維布置在前表面的寬區域中,其中固定短纖維包括把纖維固定在基片(14)的離散區域中,同時在寬區域的其他部位中未固定纖維,所述方法還包括去掉未固定的纖維以暴露無纖維基片。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基片上布置短纖維(12)包括僅在離散區域(118)中布置纖維,使得無纖維基片處在離散區域之間。
15.如權利要求12-14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中短纖維(12)布置在基片(14)上,在一層中的纖維總重量低于約67克每平方米,或特別是不高于約34克每平方米。
16.如權利要求12-15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短纖維(12)以梳理的非粘合的狀態布置在所述基片(14)上。
17.如權利要求12-16中任一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在把纖維布置在基片上之前,梳理和交叉鋪網纖維。
18.如權利要求12-17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中把纖維固定在基片上包括通過使用具有離散針(20)的針床把纖維壓靠在基片上而把纖維(12)層壓到基片上,所述針只在對應于針的離散點(42)處給基片施加壓力。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所述基片(14)前表面的纖維(12)先于層壓而被加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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