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通信系統、通信中繼裝置以及通信中繼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680010316.2 | 申請日: | 2006-03-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51822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3-26 |
| 發明(設計)人: | 今村大地;堀內綾子 | 申請(專利權)人: | 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B7/26 | 分類號: | H04B7/26;H04B7/1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邸萬奎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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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通信 系統 中繼 裝置 以及 方法 | ||
1.一種通信系統,由通信中繼裝置對從第一通信裝置到第二通信裝置的通信進行中繼,該通信系統包括:
第一獲取單元,獲取所述第一通信裝置與所述通信中繼裝置之間的第一傳播路徑狀態;
第二獲取單元,獲取所述通信中繼裝置與所述第二通信裝置之間的第二傳播路徑狀態;
設定單元,基于所述第二傳播路徑狀態,設定所述通信中繼裝置是否進行中繼的判斷指標;以及
判斷單元,基于所述第一傳播路徑狀態和所述判斷指標,判斷所述通信中繼裝置是否進行中繼。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系統,其中,
所述設定單元除了所述第二傳播路徑狀態之外,還基于MCS參數來設定所述判斷指標。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系統,其中,
所述判斷單元判斷是否對中繼信號的每個子信道進行中繼。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系統,其中,
所述設定單元設定閾值作為所述判斷指標;
所述判斷單元通過閾值判定來判斷是否進行中繼。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通信系統,其中,
所述第二傳播路徑狀態越好,則所述設定單元將所述閾值設定得越低。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通信系統,其中,
所述判斷單元將所述第一傳播路徑狀態與所述閾值比較,并在所述第一傳播路徑狀態為閾值以上時,判斷為進行中繼。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系統,其中,
所述第一傳播路徑狀態或者所述第二傳播路徑狀態通過線路質量、信道估計值、接收功率、填充比特數、發送功率、發送復數加權系數、或者在MIMO(Multi-Input?Multi-Output,多入多出)方式中所使用的矩陣、奇異值、或特征值來表示。
8.一種用于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系統中的通信中繼裝置,包括:
第一獲取單元,獲取所述第一通信裝置與所述通信中繼裝置之間的第一傳播路徑狀態;
判斷指標接收單元,接收是否進行中繼的判斷指標;以及
判斷單元,基于所述第一傳播路徑狀態和所述判斷指標,判斷是否進行中繼。
9.一種用于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系統中的基站裝置,包括:
第二獲取單元,獲取所述通信中繼裝置與所述第二通信裝置之間的第二傳播路徑狀態;
設定單元,基于所述第二傳播路徑狀態,設定所述通信中繼裝置是否進行中繼的判斷指標;以及
發送單元,將所述判斷指標發送到所述通信中繼裝置。
10.一種通信中繼裝置,包括:
獲取單元,獲取接收路徑的傳播路徑狀態;
判斷指標接收單元,接收作為是否對接收信號進行中繼的、基于發送路徑的傳播路徑狀態而設定的判斷指標;以及
判斷單元,基于所述接收路徑的傳播路徑狀態和所述判斷指標,判斷是否對所述接收信號進行中繼。
11.一種通信中繼裝置,包括:
第一獲取單元,獲取接收路徑的傳播路徑狀態;
第二獲取單元,獲取發送路徑的傳播路徑狀態;
設定單元,基于所述發送路徑的傳播路徑狀態,設定是否對接收信號進行中繼的判斷指標;以及
判斷單元,基于所述接收路徑的傳播路徑狀態和所述判斷指標,判斷是否對所述接收信號進行中繼。
12.一種通信終端裝置,具有權利要求10所述的通信中繼裝置。
13.一種通信終端裝置,具有權利要求11所述的通信中繼裝置。
14.一種通信中繼方法,用于由通信中繼裝置對從第一通信裝置到第二通信裝置的通信進行中繼,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獲取所述第一通信裝置與所述通信中繼裝置之間的第一傳播路徑狀態;
獲取所述通信中繼裝置與所述第二通信裝置之間的第二傳播路徑狀態;
基于所述第二傳播路徑狀態,設定所述通信中繼裝置是否進行中繼的判斷指標;以及
基于所述第一傳播路徑狀態和所述判斷指標,判斷所述通信中繼裝置是否進行中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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