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陶瓷金屬鹵化物燈無效
| 申請號: | 200680009374.3 | 申請日: | 2006-0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47228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3-19 |
| 發明(設計)人: | J·I·林塔馬克爾;D·S·布拉德利 | 申請(專利權)人: | 通用電氣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J61/12 | 分類號: | H01J61/1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劉冬;韋欣華 |
| 地址: | 美國***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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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陶瓷 金屬鹵化物燈 | ||
1.一種陶瓷金屬鹵化物燈,所述燈包括:
由陶瓷材料制備的放電容器,所述放電容器限定了內部空間;
放置在內部空間的可電離填充物,所述可電離填充物包括惰性氣體和鹵化物組分,所述鹵化物組分包括鹵化鈉、鹵化鈰、鹵化鉈和任選鹵化銦和鹵化銫中至少一種,所述鹵化鈰可占鹵化物組分的至少9%摩爾,所述鹵化鈉可占鹵化物組分的至少47%摩爾;和
位于所述放電容器內的至少一個電極,從而當對其施加電流時其將給填充物供電。
2.權利要求1的燈,其中所述鹵化鈉占填充物中鹵化物的至少59%摩爾。
3.權利要求1的燈,其中所述鹵化鈰占填充物中鹵化物的至少12%摩爾。
4.權利要求1的燈,其中所述鹵化銦占至少1%摩爾。
5.權利要求1的燈,其中所述鹵化鉈占至少1.2%摩爾。
6.權利要求1的燈,其中所述鹵化鈰占至少1.5%摩爾。
7.權利要求1的燈,其中當存在所述鈉、鈰、鉈、銦和銫的鹵化物時,占所述填充物中鹵化物重量的至少90%。
8.權利要求1的燈,其中所述鹵化物組分包含58-83%摩爾鹵化鈉、9-22%摩爾鹵化鈰、2-8%摩爾鹵化鉈、1-4%摩爾鹵化銦和1.5-10.0%摩爾鹵化銫。
9.權利要求1的燈,其中所述放電容器包括基本為圓柱體的主體。
10.權利要求1的燈,其中所述放電容器包括主體部分,所述主體部分具有平行于放電容器中心軸的內部長度和垂直于內部長度的內部直徑,其中所述內部長度與內部直徑之比為1.5-3.5。
11.權利要求10的燈,其中所述內部長度與內部直徑之比為2.0-3.0。
12.權利要求1的燈,其中所述惰性氣體包含氙和氬中至少一種。
13.權利要求1的燈,其中所述填充物壓力為至少60?Torr。
14.權利要求1的燈,其中滿足以下條件中至少一個:
a)所述燈的顏色再現指數為至少75;
b)所述燈在100小時時的光效為至少100流明/瓦;
c)所述燈的流明維持率為至少80%。
15.權利要求14的燈,其中所述燈的顏色再現指數為至少75而在100小時時的光效為至少100流明/瓦。
16.權利要求1的燈,其中所述燈可在至少150W的功率下工作。
17.一種照明組件,所述組件包括:
權利要求1的燈,和
整流器。
18.權利要求17的照明組件,其中所述鎮流器為電子鎮流器。
19.一種照明組件,所述照明組件包括:
整流器與其電氣連接的燈,所述燈包括容納可電離材料填充物的放電容器且至少一個位于所述放電容器內的電極,從而當對所述電極施加電流時其將給填充物供電,所述放電容器包括:
限定內部空間的主體部分,所述主體部分具有平行于放電容器的中心軸的內部長度和垂直于內部長度的內部直徑,其中所述內部長度與內部直徑之比為1.5-3.5;和
所述填充物包括:
惰性氣體和鹵化物組分,所述鹵化物組分包括至少一種堿金屬鹵化物和至少一種稀土金屬鹵化物,和任選至少一種IIIA族鹵化物,所述稀土鹵化物包括占鹵化物組分至少9%摩爾的鹵化鈰。
20.權利要求19的照明組件,其中所述堿金屬鹵化物包括鹵化鈉且其中所述IIIA族鹵化物包括鹵化銦和鹵化鉈中的至少一種。
21.權利要求19的照明組件,其中所述填充物的鹵化物組分包括鈉、鈰、鉈、銦和任選銫的鹵化物。
22.權利要求21的照明組件,其中當存在所述鈉、鈰、鉈、銦和銫的鹵化物時,占所述填充物中鹵化物重量的至少90%。
23.權利要求19的照明組件,其中所述堿金屬鹵化物的摩爾百分比為鹵化鈰摩爾百分比的至少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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