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肌肉再生無效
| 申請號: | 200680009234.6 | 申請日: | 2006-02-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46546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3-19 |
| 發明(設計)人: | 拉維·坎巴德;姆里杜拉·沙瑪;亞歷克斯·亨內布里;莫妮卡·森納塞勒諾德莫拉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里科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8/18 | 分類號: | A61K38/18;A61K48/00;A61K39/395;A61P2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封新琴;巫肖南 |
| 地址: | 新西蘭*** | 國省代碼: | 新西蘭;NZ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肌肉 再生 | ||
1.治療肌肉減少癥的方法,其包括向有需要的人或非人患者施用有效量的至少一種肌肉生長抑制素拮抗劑的步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一種肌肉生長抑制素拮抗劑選自由下列所組成的組:
-抗肌肉生長抑制素抗體;
-能引發免疫應答并阻斷肌肉生長抑制素活性的肌肉生長抑制素肽免疫原、肌肉生長抑制素多聚體或肌肉生長抑制素免疫綴合物;
-肌肉生長抑制素的蛋白質抑制劑,其選自截短的II型激活蛋白受體、肌肉生長抑制素前域和卵泡抑素、或所述蛋白質抑制劑的功能片段;
-從過量表達肌肉生長抑制素的細胞中釋放到培養物中的肌肉生長抑制素抑制劑;
-顯性陰性的肌肉生長抑制素,其選自Piedmontese等位基因和成熟的肌肉生長抑制素肽,所述成熟的肌肉生長抑制素肽在氨基酸第335至375位上或氨基酸第335至375位之間具有C-末端截短;
-包含氨基酸序列WMCPP的小肽,而且所述小肽能結合并抑制肌肉生長抑制素;
-肌肉生長抑制素的剪接變體;
-肌肉生長抑制素途徑的調節劑;和
-反義多核苷酸、RNAi、siRNA或抗肌肉生長抑制素核酶,其能通過抑制肌肉生長抑制素的基因表達來抑制肌肉生長抑制素活性。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一種肌肉生長抑制素拮抗劑是顯性陰性的肌肉生長抑制素,所述顯性陰性的肌肉生長抑制素選自Piedmontese等位基因和成熟的肌肉生長抑制素肽,所述成熟的肌肉生長抑制素肽在氨基酸第335至375位上或氨基酸第335至375位之間具有C-末端截短。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一種肌肉生長抑制素拮抗劑是成熟的肌肉生長抑制素肽,所述成熟的肌肉生長抑制素肽在氨基酸第335或350位上具有C-末端截短。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一種肌肉生長抑制素拮抗劑是肌肉生長抑制素的剪接變體,所述剪接變體選自多肽SEQ?ID?NO:8-14、或其功能片段或變體、或與其具有95%、90%、85%、80%、75%或70%序列同一性的序列。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一種肌肉生長抑制素拮抗劑是肌肉生長抑制素途徑的調節劑,所述調節劑包含“強效”肽SEQ?ID?NO:16或SEQ?ID?NO:18、或其功能片段或變體、或與其具有至少95%、90%、85%、80%、75%或70%序列同一性的序列。
7.如權利要求1-6之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用于在再生的肌肉中增加衛星細胞的活性、和成肌細胞和巨噬細胞的遷移。
8.如權利要求1-7之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選自由HGF、FGF、IGF、MGF和生長激素組成的組的一種或多種其他的生長促進化合物與至少一種肌肉生長抑制素拮抗劑分開、順序或同時聯合施用以進一步增進肌肉再生。
9.如權利要求1-7之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一種肌肉生長抑制素拮抗劑配制成用于局部或全身施用。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一種肌肉生長抑制素拮抗劑配制成用于口服、靜脈內、經皮、皮下、皮內、鼻腔、肺部、肌肉內或腹膜內施用。
11.至少一種肌肉生長抑制素拮抗劑在制備用于治療有需要的人或非人患者的肌肉減少癥的藥物中的用途。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奧里科有限公司,未經奧里科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680009234.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