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抗體-替代抗原系統用于檢測分析物的用途無效
| 申請號: | 200680008510.7 | 申請日: | 2006-03-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42485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3-12 |
| 發明(設計)人: | 史蒂文·孟肯;喬·Y·L·萊姆;馬兆春;卡伊如扎姆·巴沙爾·穆拉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普爾拉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33/58 | 分類號: | G01N33/58;A61K47/48;G01N33/53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楊淑媛;鄭霞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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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抗體 替代 抗原 系統 用于 檢測 分析 用途 | ||
1.一種用于特異性標記蛋白質的標記分子,其包括:
(a)靶部分;
(b)標記部分;
(c)可活化的反應性部分;和
(d)連接所述靶部分至所述分子的可裂解的鏈,其中所述靶部分、標記部分和反應性部分相互連接以使所述靶部分可以結合所述蛋白質并且使所述反應性部分可以交聯所述標記分子至所述蛋白質。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蛋白質為抗體并且所述靶部分為抗原,所述抗原包括由所述抗體識別的表位。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標記分子,其具有下述結構:
TM-(L)n-CT-(L)n-LM-(L)n-RM
其中:
TM表示所述靶部分;
CT表示所述可裂解的鏈;
LM表示所述標記部分;
RM表示所述反應性部分;
L表示任選的連接體部分;以及
n為0至5的整數。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標記部分包括熒光部分。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熒光部分包括呫噸染料。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呫噸染料選自熒光素染料和若丹明染料。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標記部分包括猝滅部分。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猝滅部分能夠猝滅熒光部分的熒光。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反應性部分是可特異性活化的。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反應性部分為光活化的。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反應性部分包括二苯甲酮。
12.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反應性部分經由所述連接體部分連接至所述標記部分。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連接體部分包括一個或多個氮原子。
1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可裂解的鏈包括與一個或多個連接體部分連接的裂解部分,所述裂解部分包括可以被化學裂解劑裂解的鍵。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化學裂解劑為氟化物。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可裂解的鏈具有下述結構:
(TE)nCM(TE)n
其中:
CM表示所述裂解部分;
TE表示任選的鏈單元;以及
n為0至5的整數。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鏈單元是相同的。
18.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鏈單元是不同的。
19.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鏈單元包括具有2至25個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飽和或不飽和的烴。
20.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鏈單元包括具有2至10個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飽和或不飽和的烴。
21.根據權利要求19或20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鏈單元為直鏈、支鏈或環狀的飽和或不飽和的烷基。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鏈單元為完全飽和的n-烷基。
23.根據權利要求19或20所述的標記分子,其進一步包括取代或未取代的雜原子。
24.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標記分子,其中所述可裂解的部分包括下述結構:
其中:
R1和R2為烴;
TE表示任選的鏈單元;以及
n為0至5的整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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