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硬地板及軟地板的清潔工具和機器無效
| 申請號: | 200680007922.9 | 申請日: | 2006-03-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37317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3-05 |
| 發明(設計)人: | 布魯斯·F·菲爾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坦南特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L11/16 | 分類號: | A47L11/16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王新華 |
| 地址: | 美國明***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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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地板 清潔 工具 機器 | ||
1.一種用于地板清潔機的清潔工具,所述清潔工具包括:
輪軸,所述輪軸具有縱向軸線;
多個清潔件,所述多個清潔件連接到所述輪軸且沿所述縱向軸線分布,所述清潔件包括纖維材料;以及
多個隔離件,每個所述隔離件被定位在一對所述清潔件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潔工具,其中每個所述清潔件包括平面件,所述平面件包括纖維材料,所述平面件的長度和寬度每個都大于所述平面件的厚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清潔工具,其中每個所述清潔件包括近端,所述近端連接到所述輪軸,所述近端包括橫交于所述縱向軸線延伸的伸長邊。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清潔工具,其中每個所述清潔件包括近端,所述近端連接到所述輪軸,所述近端包括接近平行于所述縱向軸線延伸的伸長邊。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清潔工具,其中每個所述清潔件的厚度在0.002英寸到0.25英寸的范圍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潔工具,其中所述清潔件為盤狀,而所述清潔件的外邊緣部分包括纖維材料,并構成為響應與表面的接觸彎曲。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潔工具,其中所述清潔件包括微纖維。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潔工具,其中所述清潔件包括第一層和第二層,所述第一層由纖維材料形成,而所述第二層由不同于纖維材料的材料形成。
9.一種地板清潔機,包括:
移動體,所述移動體被構成用于在表面上行進;
清潔工具,所述清潔工具被支撐在被構成為擦洗表面的所述移動體上,所述清潔工具包括:
輪軸,所述輪軸具有縱向軸線;
多個清潔件,所述多個清潔件連接到所述輪軸并沿所述縱向軸線分布,所述清潔件包括纖維材料;以及
多個隔離件,每個所述隔離件被定位在一對所述清潔件之間;以及
電動機,所述電動機被支撐在所述移動體上,并構成為驅動所述輪軸繞所述縱向軸線旋轉。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機器,其中所述清潔件為盤狀,而所述清潔件的外邊緣部分包括纖維材料,并構成為響應與表面的接觸彎曲。
11.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機器,還包括清潔液分配器,所述清潔液分配器被支撐在所述移動體上,所述清潔液分配器包括:
容器,所述容器被構成為包含水的供體;
水過濾器,所述水過濾器被構成為容納來自所述容器的水流;
泵,所述泵被構成為驅動來自所述容器的水流并使所述水流通過所述水過濾器;以及
分布器,所述分布器被構成為將所述水流排出到所述清潔件和所述表面中的一個上。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機器,還包括把手,所述把手在向后的方向上從所述移動體延伸,其中所述電動機被構成為驅動所述輪軸旋轉,使得所述清潔件在接合所述表面時在與所述向后的方向相反的向前方向上移動。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機器,還包括廢物容器,所述廢物容器被支撐在所述移動體上,并定位在所述清潔工具的后側上。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機器,還包括殼體、環繞部分以及開口,所述殼體具有使所述清潔工具的一部分延伸通過的底部開口,所述環繞部分基本適合所述清潔工具的頂側面,而所述開口到達所述廢物容器,其中所述清潔工具被構成為將收集的碎屑通過到達所述廢物容器的所述開口放到所述廢物容器中。
15.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機器,其中所述移動體不支撐真空化廢物收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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