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在用水稀釋之后增稠的地板面漆脫漆劑組合物和脫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680007239.5 | 申請日: | 2006-04-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37727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3-05 |
| 發明(設計)人: | G·G·格里瑟;M·D·勒維特;B·R·拉夫布拉德;李敏瑜;R·D·P·赫;S·J·蘭格;J·E·舒爾曼 | 申請(專利權)人: | 埃科萊布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9D9/00 | 分類號: | C09D9/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鄧毅 |
| 地址: | 美國明***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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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稀釋 之后 地板 面漆脫漆劑 組合 方法 | ||
1.地板的脫漆方法,包括:
a)提供基本上未氯化的濃縮物,所述濃縮物包含地板面漆溶解劑和至少部分水未活化的水增稠劑;
b)在目標應用場所用水稀釋所述濃縮物以使所述水增稠劑活化和在六十分鐘或更少的時間內使所得混合物的粘度顯著地提高;
c)將所得增稠的脫漆劑施涂到位于地板頂部的硬化的地板面漆上;
d)使所述施涂的脫漆劑將所述地板面漆軟化或溶解;和
e)從所述地板上除去軟化或溶解的面漆。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地板面漆溶解劑包含苯甲醇。
3.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地板面漆溶解劑包含胺。
4.根據權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所述地板面漆溶解劑包含乙醇胺、二乙醇胺或三乙醇胺。
5.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地板面漆溶解劑包含二元酸酯、香精油、碳酸二烷基酯或它們的混合物。
6.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地板面漆溶解劑包含乙二醇一丁醚、二甘醇一丁醚、乙二醇苯基醚、丙二醇苯基醚或它們的混合物。
7.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地板面漆溶解劑包含堿性材料。????
8.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地板面漆溶解劑占全部濃縮物重量的至少40%。
9.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地板面漆溶解劑占全部濃縮物重量的至少80%。
10.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地板面漆溶解劑占全部濃縮物重量的至少95%。
11.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水增稠劑包含樹膠、海藻酸鹽、纖維素醚、聚氧化乙烯、聚乙烯醇、聚乙烯基吡咯烷酮、淀粉、聚氨酯、甲基乙烯基醚/馬來酸酐共聚物或它們的混合物。
1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水增稠劑包含黃原膠、代尤坦膠或潔冷膠。
13.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水增稠劑包含丙烯酸酯共聚物。
14.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水增稠劑包含天然或合成粘土。
15.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水增稠劑按固體計占全部濃縮物重量的大約0.1-大約30%。
16.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水增稠劑按固體計占全部濃縮物重量的大約2-大約20%。
17.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水增稠劑按固體計占全部濃縮物重量的大約3-大約10%。
18.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用水稀釋所述濃縮物之前使所述水增稠劑部分地水合。
19.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濃縮物在稀釋之前是均勻的。
20.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以容納所述地板面漆溶解劑的第一容器和容納所述至少部分水未活化的水增稠劑的第二容器的形式提供所述濃縮物。
21.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按體積以至少1∶1的稀釋比用水稀釋所述濃縮物。
2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按體積以至少1∶5的稀釋比用水稀釋所述濃縮物。
23.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按體積以至少1∶10的稀釋比用水稀釋所述濃縮物。
24.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通過在桶中混合而用水稀釋所述組合物并使用平布或細繩拖把、刮漆板、輥子或泥鏟將其施涂到面漆上。
25.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用水稀釋之后15分鐘或更少的時間內粘度顯著地增加。
26.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將所述組合物施涂到在彈性地板基底頂部的硬化地板面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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