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絕熱體有效
| 申請號: | 200680003546.6 | 申請日: | 2006-01-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11708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1-23 |
| 發明(設計)人: | 平井千惠;上門一登;湯淺明子 | 申請(專利權)人: | 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16L59/06 | 分類號: | F16L59/06;F25D23/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紀凱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龍淳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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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絕熱 | ||
1.一種絕熱體,其特征在于:
具有外覆蓋材料和能夠吸附氣體的吸附材料,所述吸附材料含有氣體吸附性物質,該氣體吸附性物質至少具有Li和硬度為5以上的固體物質,并在25℃常壓下至少吸附氮或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絕熱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體物質至少含有氧化物。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絕熱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Li的至少一部分的粒徑為1mm以下。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絕熱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Li和所述固體物質的至少一部分相溶。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絕熱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Li和所述固體物質通過機械熔合進行混合。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絕熱體,其特征在于:
除所述吸附材料以外,并用能夠吸附水分或氧的吸附材料。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絕熱體,其特征在于:
用所述能夠吸附水分或氧的吸附材料覆蓋成形后的所述吸附材料的至少一個面。
8.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絕熱體,其特征在于:
在用所述外覆蓋材料覆蓋的空間內還具有芯材料。
9.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絕熱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覆蓋材料為含有金屬的箱體。
10.一種絕熱體,其特征在于:
具有能夠吸附氣體的吸附材料和覆蓋所述吸附材料的阻氣性的外覆蓋材料,所述吸附材料為氣體吸附合金,該氣體吸附合金至少由相互不產生金屬間化合物的至少2種金屬構成,并且所述2種金屬的混合焓大于0。
11.一種絕熱體,其特征在于:
具有外覆蓋材料和吸附氣體的吸附材料,具有覆蓋所述吸附材料的阻氣性的外覆蓋材料,所述吸附材料為氣體吸附合金,該氣體吸附合金至少由在298K下氮化物生成焓小于0的第一金屬和與所述金屬不產生金屬間化合物的第二金屬構成,并且所述2種金屬的混合焓大于0。
12.一種絕熱體,其特征在于:
具有外覆蓋材料和吸附氣體的吸附材料,所述吸附材料為氣體吸附合金,該氣體吸附合金至少由Li和與Li不產生金屬間化合物的過渡金屬構成,并且所述2種金屬的混合焓大于0。
13.如權利要求10~12中任一項所述的絕熱體,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氣體吸附合金中,2種金屬之間至少一部分產生相溶。
14.如權利要求10~13中任一項所述的絕熱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氣體吸附合金通過機械熔合將至少2種金屬混合而成。
15.一種絕熱體,其特征在于:
含有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氣體吸附性物質和權利要求10~14中任一項所述的氣體吸附合金作為所述吸附材料。
16.如權利要求10~15中任一項所述的絕熱體,其特征在于:
并用所述氣體吸附合金和除所述氣體吸附合金以外的能夠吸附水分或氧的吸附材料。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絕熱體,其特征在于:
用所述能夠吸附水分或氧的吸附材料覆蓋成形后的所述氣體吸附合金的至少一個面。
18.如權利要求10~17中任一項所述的絕熱體,其特征在于:
在用所述外覆蓋材料覆蓋的空間內,除了能夠吸附氣體的吸附材料以外,還具有由多孔質體構成的芯材料。
19.如權利要求10~18中任一項所述的絕熱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覆蓋材料為含有金屬的箱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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