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聚烯烴基熱塑性聚合物復合物有效
| 申請號: | 200680002488.5 | 申請日: | 2006-0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07313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1-16 |
| 發明(設計)人: | 晉亮錫;樸成基;陳昌佑;李贊基;曹世鉉 | 申請(專利權)人: | 普力摩爾斯奈特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8L33/12 | 分類號: | C08L33/12;C08L2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誠同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金國;陳紅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烯烴 塑性 聚合物 復合物 | ||
1.一種聚烯烴基熱塑性聚合物復合物,其中丙烯酸酯共聚物相分散在聚烯烴相中,所述的丙烯酸酯共聚物相是通過將丙烯酸烷基酯單體、甲基丙烯酸烷基酯單體、含極性基團的丙烯酸酯單體和聚合引發劑吸收入聚烯烴基質中,然后將這些單體聚合而得到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合物復合物,其特征在于,基于聚烯烴相為100重量份,丙烯酸酯共聚物相的含量為95~995重量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合物復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聚烯烴包括一種聚烯烴,或者一種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聚烯烴共混物。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聚合物復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聚烯烴共混物是由聚烯烴和一種或一種以上聚乙烯共聚物組成的混合物。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聚合物復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聚乙烯共聚物包括選自以下群組中的至少一種:乙烯-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乙烯-乙基丙烯酸酯共聚物、乙烯-丁基丙烯酸酯共聚物、乙烯-丙烯酸共聚物、乙烯-甲基丙烯酸共聚物、乙烯-甲基丙烯酸縮水甘油酯共聚物、乙烯-馬來酸共聚物、乙烯-乙烯酸共聚物、乙烯-丙烯酰胺共聚物、乙烯-丙烯腈共聚物。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合物復合物,其特征在于,基于聚烯烴相為100重量份,所用丙烯酸烷基酯單體的量為65~455重量份。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合物復合物,其特征在于,基于聚烯烴相為100重量份,所用丙烯酸烷基酯單體的量為90~350重量份。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合物復合物,其特征在于,基于聚烯烴相為100重量份,所用甲基丙烯酸烷基酯單體的量為15~240重量份。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合物復合物,其特征在于,基于聚烯烴相為100重量份,所用甲基丙烯酸烷基酯單體的量為45~150重量份。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合物復合物,其特征在于,基于聚烯烴相為100重量份,所用含極性基團的丙烯酸酯單體的量為15~300重量份。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合物復合物,其特征在于,基于聚烯烴相為100重量份,所用含極性基團的丙烯酸酯單體的量為50~180重量份。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合物復合物,其特征在于,基于丙烯酸酯單體的摩爾量和聚合引發劑的摩爾量之和,所用聚合引發劑的量為0.5~2.0摩爾%。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普力摩爾斯奈特株式會社,未經普力摩爾斯奈特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680002488.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備份系統、中繼裝置、信息終端、備份裝置
- 下一篇:用于使蔭罩消磁的裝置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