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可穩定操作于淡燃燒狀態的全預混熱水器平面燃燒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620149371.7 | 申請日: | 2006-10-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0965351Y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24 |
| 發明(設計)人: | 趙怡欽;吳志勇;鐘國庭;林恭輝;高實祥 | 申請(專利權)人: | 臺灣櫻花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H9/18 | 分類號: | F24H9/18 |
| 代理公司: | 隆天國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潘培坤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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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穩定 操作 燃燒 狀態 全預混 熱水器 平面 裝置 | ||
1、一種可穩定操作于淡燃燒狀態的全預混熱水器平面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混合室,包含一外殼、一進氣隔板、至少一隔板及一孔板,該進氣隔板設置于該外殼的底部,該進氣隔板上設有至少一進氣口,該隔板設置于該外殼的內部并位于該進氣隔板上方處,該孔板設置于該外殼的內部并位于所述隔板上方處,該孔板上設有多個穿孔,所述進氣隔板、隔板及孔板將該外殼的內部分隔形成可供瓦斯及空氣流動的流道;以及
一燃燒器,其設置于該外殼頂部,該燃燒器上設有多個焰孔,所述焰孔與該混合室內部相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穩定操作于淡燃燒狀態的全預混熱水器平面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混合室以金屬板件構成。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穩定操作于淡燃燒狀態的全預混熱水器平面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外殼包含兩個相對設置的側板及分別連接于所述兩個側板前端、后端的前板、后板。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穩定操作于淡燃燒狀態的全預混熱水器平面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進氣口沿該進氣隔板橫向延伸。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穩定操作于淡燃燒狀態的全預混熱水器平面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外殼連接有一瓦斯噴嘴裝置,該瓦斯噴嘴裝置具有多個噴嘴,所述噴嘴伸入混合室內部的進氣隔板及隔板之間。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穩定操作于淡燃燒狀態的全預混熱水器平面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隔板包含一第一隔板及一第二隔板,該第一隔板的左右兩側連接于該外殼的內壁,該第一隔板的前側連接于該外殼的內壁,該第一隔板的后側與該外殼的內壁之間間隔有一開口,該第二隔板設置于該第一隔板上方處,該第二隔板的左右兩側連接于該外殼的內壁,該第二隔板的后側連接于該外殼的內壁,該第二隔板的前側與該外殼的內壁之間間隔有另一開口。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穩定操作于淡燃燒狀態的全預混熱水器平面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燃燒器為實心狀或空心狀板體。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穩定操作于淡燃燒狀態的全預混熱水器平面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焰孔排列呈周期性圖案。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穩定操作于淡燃燒狀態的全預混熱水器平面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燃燒器上靠近邊緣處設有多個保護焰孔。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穩定操作于淡燃燒狀態的全預混熱水器平面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燃燒器上所述焰孔之間設有多個保護焰孔。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穩定操作于淡燃燒狀態的全預混熱水器平面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燃燒器底部設置一回火網。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穩定操作于淡燃燒狀態的全預混熱水器平面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燃燒器底部設有一火焰檢測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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