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解除靜電及危害金屬電極鞋無效
| 申請號: | 200620146933.2 | 申請日: | 2006-10-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001437Y | 公開(公告)日: | 2008-01-09 |
| 發明(設計)人: | 顏懷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顏懷偉 |
| 主分類號: | A43B7/36 | 分類號: | A43B7/3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610072四川省***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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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解除 靜電 危害 金屬電極 | ||
1、一種解除靜電及危害金屬電極鞋,其特征是鞋底的足掌、足弓和足跟部位嵌有高度與鞋底厚度相同并與鞋底上、下雙面均齊平的金屬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解除靜電及危害金屬電極鞋,其特征是鞋底足掌、足弓和足底部位嵌有金屬電極。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解除靜電及危害金屬電極鞋,其特征是鞋底足掌、足弓和足跟部位各具有1-3個金屬電極。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解除靜電及危害金屬電極鞋,其特征是金屬電極的高度與鞋底厚度相同。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解除靜電及危害金屬電極鞋,其特征是金屬電極與鞋底上、下雙面均齊平。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解除靜電及危害金屬電極鞋,其特征是金屬電極的直徑為5-1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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