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防閃光的反射裝置及透射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620123028.5 | 申請日: | 2006-07-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004090Y | 公開(公告)日: | 2008-01-09 |
| 發明(設計)人: | 陳湛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湛 |
| 主分類號: | G02B1/10 | 分類號: | G02B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賽嘉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余朦;方挺 |
| 地址: | 美國德***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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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閃光 反射 裝置 透射 | ||
1.一種防閃光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電極層;
光透明的第二電極層;
二向色材料,其夾入于所述第一電極層和所述第二電極層之間,當所述第一電極層和所述第二電極層處于第一電偏置狀態時,所述二向色材料呈現較高的光吸收,當所述第一電極層和所述第二電極層處于不同于所述第一電偏置狀態的第二電偏置狀態時,所述二向色材料呈現較低的光吸收,其中,所述二向色材料在較高的光吸收和較低的光吸收之間轉換的轉換時間小于0.1秒;以及
控制電路,耦合到所述第一電極層和所述第二電極層。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閃光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電路進一步包括傳感器,當所述鏡接收的光大于閾值強度時,所述傳感器導致所述第一電偏置狀態被采用,當所述鏡接收的光小于閾值強度時,所述傳感器導致所述第二電偏置狀態被采用。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閃光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器包括安裝在所述第一電極層后面以測量入射光的一個或多個光探測器。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閃光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電極層由ITO構成。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防閃光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在所述ITO層和所述二向色材料之間的附加的電介質層。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閃光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二向色材料包括二向色液晶混合物。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閃光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二向色材料包括二向色染料。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閃光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極層是至少部分反射光的。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閃光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偏置狀態是將電壓施加到所述二向色材料的狀態,以及所述第二電偏置狀態是未將電壓施加到所述二向色材料的狀態。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閃光的反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偏置狀態是將電壓施加到所述二向色材料的狀態,以及所述第一電偏置狀態是未將電壓施加到所述二向色材料的狀態。
11.一種防閃光的透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光透明的第一電極層;
光透明的第二電極層;
二向色材料,其夾入于所述第一電極層和所述第二電極層之間,當所述第一電極層和所述第二電極層處于第一電偏置狀態時,所述二向色材料呈現較高的光吸收,當所述第一電極層和所述第二電極層處于不同于所述第一電偏置狀態的第二電偏置狀態時,所述二向色材料呈現較低的光吸收;以及
控制電路,耦合到所述第一電極層和所述第二電極層。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防閃光的透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電路進一步包括傳感器,當所述鏡接收的光大于閾值強度時,所述傳感器導致所述第一電偏置狀態被采用,當所述鏡接收的光小于閾值強度時,所述傳感器導致所述第二電偏置狀態被采用。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防閃光的透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極層和所述第二電極層由ITO構成。
14.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防閃光的透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二向色材料包括二向色液晶混合物。
15.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防閃光的透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二向色材料包括二向色染料。
16.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防閃光的透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偏置狀態是將電壓施加到所述二向色材料的狀態,以及所述第二電偏置狀態是未將電壓施加到所述二向色材料的狀態。
17.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防閃光的透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二向色材料用于在小于0.1秒內,在所述較高的光吸收和所述較低的光吸收之間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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