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吉他指法練習柄無效
| 申請號: | 200620099679.5 | 申請日: | 2006-10-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0972713Y | 公開(公告)日: | 2007-11-07 |
| 發明(設計)人: | 張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艾立卡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B15/00 | 分類號: | G09B15/00 |
| 代理公司: | 湖北武漢永嘉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唐萬榮 |
| 地址: | 430023湖北***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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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吉他 指法 練習 | ||
1.吉他指法練習柄,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弦枕、琴弦、指板、品柱、琴橋枕、壓弦條、弦卷,指板(6)的下部為琴頭(16),琴頭(16)上設有弦卷(17),指板(6)的上端部設有琴弦孔(3),琴弦(5)的上端穿過琴弦孔(3)插入指板(6)背面上的琴弦球型槽孔(2)內與指板(6)固定連接,琴弦(5)的下端穿過壓弦條(15)與弦卷(17)的弦卷柱(20)固定連接;琴弦(5)與指板(6)之間設有弦枕(4)、琴橋枕(14),弦枕(4)與琴橋枕(14)之間設有品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吉他指法練習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琴弦(5)為4-6個,琴弦孔(3)、弦卷(17)的數量與琴弦(5)的數量相同;4-6個弦卷(17)分別位于琴頭(16)的左右兩端部分。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吉他指法練習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品柱為5、7、8、13或24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吉他指法練習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指板(6)的頂部設有背帶釘(1),琴頭(16)的背面下端部設有背帶釘(18)。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吉他指法練習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琴頭(16)的底部設有橡膠墊(19)。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吉他指法練習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弦卷(17)的弦卷柱(20)上套有一弦卷帽(21),弦卷帽(21)上開有琴弦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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