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主動式警示器無效
| 申請號: | 200620059423.1 | 申請日: | 2006-05-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0986734Y | 公開(公告)日: | 2007-12-05 |
| 發明(設計)人: | 卓明寶 | 申請(專利權)人: | 卓明寶 |
| 主分類號: | G08B21/00 | 分類號: | G08B21/00 |
| 代理公司: | 廈門市新華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渠述華 |
| 地址: | 臺灣省高雄市***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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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主動 警示 | ||
1、一種主動式警示器,其包含有:一子機及一母機,子機具有一電源供應器,而母機具有一電源供應器及與電源供應器相連結的接收裝置;其特征在于:子機還具有分別與該電源供應器相連結的定址編碼器及無線載波裝置;該電源供應器提供該定址編碼器及無線載波裝置使用的電力,而該定址編碼器并與該無線載波裝置相互連結,俾便該定址編碼器產生一訊號予無線載波裝置;至于,該無線載波裝置更具有一可改變訊號震蕩頻率的震蕩器,以及一連結該震蕩器且持續發射該震蕩器所產生一特定的振蕩頻率訊號的發射器;母機還具有分別與電源供應器相連結的比對裝置及警示裝置;該比對裝置具有一與該接收裝置連結的解碼器,一與該解碼器連結的處理單元,以及一與處理單元連結且儲存有配對的子機訊號編碼的記憶單元,而前述該解碼器接收子機所發射的訊號,且經解碼器譯碼與處理單元進行比對;另,該處理單元并與該警示裝置相連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主動式警示器,其特征在于:該記憶單元連結有一接受器,可接收欲配對子機的發射器所發射訊號,并將該訊號轉存于該記憶單元中,以做為后續訊號相互比對的依據。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主動式警示器,其特征在于:該定址編碼器上連接有一控制組,以控制該定址編碼器間隔觸發,進而使該發射器間隔發射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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