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內照明相框無效
| 申請號: | 200620041693.X | 申請日: | 2006-05-1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0984021Y | 公開(公告)日: | 2007-12-05 |
| 發明(設計)人: | 陳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勇 |
| 主分類號: | A47G1/14 | 分類號: | A47G1/1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寶鼎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張寶讓 |
| 地址: | 224425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 | ||
1.一種內照明相框,包括相架(1)、玻璃(2)及底板(3),玻璃(2)及底板(3)組裝設置于相架(1)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板(3)的前側設置有內照明裝置,該內照明裝置由一組均勻排布的冷光燈管(4)組成,并連接有電源線、開關及插頭,冷光燈管(4)通過支架固定設置在底板(3)的前側面上,冷光燈管(4)的長度不小于相框照片窗(8)的邊距(7),冷光燈管(4)的前側與玻璃(2)的前側面的距離(5)至少為10mm,在底板(3)前側面的冷光燈管(4)之間以及兩側還設置有三角棱形凸起(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照明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三角棱形凸起(6)的表面為粗糙的白色反射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照明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三角棱形凸起(6)的表面為鏡面反射面。
4.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內照明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冷光燈管(4)的間距為50~150mm,冷光燈管(4)的前側與玻璃(2)前側面的距離(5)為10~50mm。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內照明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冷光燈管(4)的間距為110~125mm,冷光燈管(4)的前側與玻璃(2)前側面的距離(5)為18~22mm,所述的三角棱形凸起的頂端到玻璃(2)前側面的距離(10)為13~17mm。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內照明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玻璃(2)前側還設置有一塊保護玻璃(9)。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內照明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玻璃(2)單面或者雙面經磨砂處理。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內照明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玻璃(2)單面或者雙面經磨砂處理。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內照明相框,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底板(3)的前側面的邊緣設置有至少兩個支腳(11)固定支撐在玻璃(2)的背面。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陳勇,未經陳勇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620041693.X/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