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鏡頭組裝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0610201359.0 | 申請日: | 2006-1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06292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6-25 |
| 發明(設計)人: | 陳嘉鴻;王金清 | 申請(專利權)人: | 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7/02 | 分類號: | G02B7/02;G02B7/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109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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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鏡頭 組裝 系統 | ||
1.一種鏡頭組裝系統,用于組裝鏡頭模組,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個基座、一個設置在該基座上的鏡頭組裝治具、至少一個設置在該基座上的光學元件組裝治具以及至少兩個推桿,所述光學元件組裝治具與所述鏡頭組裝治具間隔設置,所述推桿與所述鏡頭組裝治具及光學元件組裝治具相對應且設置在所述基座上,所述光學元件組裝治具利用相應的推桿將若干個分散的光學元件組裝成一個光學元件組,所述鏡頭組裝治具利用相應的推桿將組裝在一起的光學元件組置入鏡筒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鏡頭組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元件組裝治具包括至少一個筒體、一個套筒與一個套設在該套筒之中的緩沖桿,該套筒可沿該緩沖桿滑動,該套筒的一端設有一用于容置所述緩沖桿的通孔且該通孔的內徑小于所述套筒的內徑,該筒體用于容置相應的光學元件并與該光學元件緊密配合。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鏡頭組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鏡頭組裝治具包括一個第一筒體、一個與該第一筒體固定相銜接且共軸設置的第二筒體以及一個套設于該第二筒體之中的頂桿,該第一筒體用于容置所述鏡頭模組的鏡筒并與該鏡筒緊密配合,所述第二筒體用于容置所述鏡頭模組的光學元件組并與該光學元件組緊密配合,在該第二筒體相對于所述第一筒體的一端設有一通孔,所述頂桿容置于所述第二筒體之通孔中,用于將容置于第二筒體中的光學元件頂入第一筒體中。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鏡頭組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筒體與第二筒體的內徑差的大小與所述鏡筒壁厚的大小相等。
5.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鏡頭組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桿與頂桿都包括一個柱體和一個與該柱體相連的端部,該緩沖桿與頂桿的端部分別套設在光學元件組裝治具的套筒中與鏡頭組裝治具的第二筒體中,該緩沖桿與頂桿的柱體分別套設在所述光學元件組裝治具的套筒的通孔中與鏡頭組裝治具的第二筒體的通孔中,各端部的直徑大于相對應的通孔的直徑且各柱體的直徑小于相對應的通孔的直徑。
6.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鏡頭組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元件組裝治具與鏡頭組裝治具各自還包括一個套設于所述緩沖桿與頂桿的彈性件,該彈性件分別設于基座與光學元件組裝治具的套筒、以及基座與鏡頭組裝治具的第二筒體之間,用于彈性地支撐相應治具。
7.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鏡頭組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每個推桿與一治具相對應設置,且該推桿與相對應的光學元件組裝治具和鏡頭組裝治具間隔設置。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鏡頭組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包括下基座與上基座,所述鏡頭組裝治具及光學元件組裝治具設于下基座上,所述各個推桿設于上基座上。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鏡頭組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桿沿該推桿的軸向方向滑動。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鏡頭組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鏡頭組裝系統包括多個光學元件組裝治具以分段式組裝各光學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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