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上行增強系統中非調度資源和調度資源的共享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610168321.8 | 申請日: | 2006-1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07909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6-25 |
| 發明(設計)人: | 耿鵬;陳慧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Q7/38 | 分類號: | H04Q7/38;H04L1/18;H04B7/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李偉;吳孟秋 |
| 地址: | 518057廣東省深圳市南***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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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上行 增強 系統 中非 調度 資源 共享 裝置 | ||
1.一種非調度資源和調度資源的共享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E-HICH信道分配部,位于節點B側,用于分別為非調度業務和調度業務分配E-HICH信道;
混合自動重傳請求處理標識分配部,位于節點B側,連接至所述E-HICH信道分配部,用于為非調度業務和調度業務分配不同的混合自動重傳請求處理標識;
業務類型選擇部,位于用戶設備側,連接至混合自動重傳請求處理標識分配部,用于選擇發送非調度業務或調度業務,并將相應的混合自動重傳請求處理標識發送給節點B;
業務處理部,位于節點B側,連接至所述業務類型選擇部和所述混合自動重傳請求處理標識分配部,用于根據所述混合自動重傳請求處理標識區分非調度業務和調度業務,并對其進行處理;
混合自動重傳請求接收確認指示消息發送部,位于節點B側,連接至所述業務處理部,通過選擇非調度或調度的E-HICH信道化碼道來向所述用戶設備發送混合自動重傳請求接收確認指示消息;以及
混合自動重傳請求接收確認指示消息接收部,位于用戶設備側,連接至所述業務類型選擇部和所述混合自動重傳請求接收確認指示消息發送部,根據由所述業務類型選擇部選擇的業務類型決定在非調度或調度的E-HICH信道化碼道上接收所述混合自動重傳請求接收確認指示消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調度資源和調度資源的共享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E-HICH信道分配部通過高層信令來配置所述非調度業務的E-HICH信道化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調度資源和調度資源的共享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E-HICH信道分配部通過節點B動態地配置所述調度業務的E-HICH信道化碼,并將其通過E-AGCH發送給用戶設備。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調度資源和調度資源的共享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自動重傳請求處理標識分配部通過系統或高層信令來配置所述混合自動重傳請求處理標識。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調度資源和調度資源的共享裝置,其特征在于,在僅有上行非調度傳輸需求而沒有上行調度傳輸請求或授權的調度E-PUCH資源的情況下,所述業務類型選擇部選擇發送非調度業務;在僅有上行調度傳輸請求而沒有上行非調度傳輸請求并且所述用戶設備請求所述節點B授權了調度E-PUCH信道資源的情況下,所述業務類型選擇部選擇發送調度業務。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非調度資源和調度資源的共享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既有上行非調度傳輸又有上行調度傳輸需求的情況下,所述業務類型選擇部根據預定策略選擇進行發送非調度業務或調度業務。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調度資源和調度資源的共享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業務處理部同時參照由所述混合自動重傳請求處理標識分配部分配的混合自動重傳請求處理標識區分非調度業務和調度業務。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調度資源和調度資源的共享裝置,其特征在于,對于非調度業務,所述混合自動重傳請求接收確認指示消息發送部通過選擇高層信令靜態配置的E-HICH信道化碼來發送所述混合自動重傳請求接收確認指示消息;對于調度業務,所述混合自動重傳請求接收確認指示消息發送部通過之前經過E-AGCH指示的E-HICH信道化碼來發送所述混合自動重傳請求接收確認指示消息。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非調度資源和調度資源的共享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業務類型為非調度業務的情況下,所述混合自動重傳請求接收確認指示消息接收部選擇接收通過高層信令靜態配置的E-HICH信道化碼道;在所述業務類型為調度業務的情況下,所述混合自動重傳請求接收確認指示消息接收部選擇之前經過E-AGCH指示的E-HICH信道化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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