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電動車驅動系統(tǒng)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610162299.6 | 申請日: | 2006-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04924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6-25 |
| 發(fā)明(設計)人: | 任毅;王傳福;陳廣全;郭松岳;秦麗軍;羅如忠;羅紅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17/00 | 分類號: | B60K1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鳳桐;徐曾美 |
| 地址: | 518119廣東省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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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車 驅動 系統(tǒng) | ||
1.一種電動車驅動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該系統(tǒng)包括電動機(3)、電動機主軸(11)、超越離合器(4)、低速齒輪組(5)、高速齒輪組(6)、動力輸出軸(7)、低速輸入軸(9)、高速輸入軸(10)和普通離合器(12),其中,電動機(3)的動力通過電動機主軸(11)輸出,電動機主軸(11)的一端依次通過超越離合器(4)、低速輸入軸(9)和低速齒輪組(5)連接到動力輸出軸(7),另一端依次通過普通離合器(12)、高速輸入軸(10)和高速齒輪組(6)連接到動力輸出軸(7)。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驅動系統(tǒng),其中,所述超越離合器(4)為滾柱式超越離合器、楔塊式超越離合器或者鏈環(huán)式超越離合器。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驅動系統(tǒng),其中,所述普通離合器(12)是電控離合器。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車驅動系統(tǒng),其中,該電動車驅動系統(tǒng)還包括執(zhí)行電機(1),電控離合器由執(zhí)行電機(1)控制。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驅動系統(tǒng),其中,所述電動機主軸(11)為空心軸,所述高速輸入軸(10)穿過該空心軸設置。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驅動系統(tǒng),其中,所述低速輸入軸(9)為空心軸,所述高速輸入軸(10)穿過該空心軸設置。
7.根據(jù)權利要求1、5或6所述的電動車驅動系統(tǒng),其中所述低速齒輪組(5)和高速齒輪組(6)位于所述電動機(3)的一側。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驅動系統(tǒng),其中,所述低速齒輪組(5)的主動齒輪通過軸承(8)連接在高速輸入軸(10)上,所述高速齒輪組(6)的主動齒輪固定連接在高速輸入軸(10)上。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驅動系統(tǒng),其中所述電動機(3)、電動機主軸(11)、超越離合器(4)、低速輸入軸(9)、高速輸入軸(10)和普通離合器(12)位于驅動殼體(2)中,并且所述低速輸入軸(9)和高速輸入軸(10)的一端從該驅動殼體(2)中伸出。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所述的電動車驅動系統(tǒng),其中所述低速齒輪組(5)、高速齒輪組(6)和動力輸出軸(7)位于變速殼體(13)中,并且所述動力輸出軸(7)的一端或者兩端從該變速殼體(13)中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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