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預防或治療HIV感染的藥用組合物及其應用無效
| 申請號: | 200610160758.7 | 申請日: | 2006-1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88557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2-19 |
| 發明(設計)人: | 周根發;梁青;鞠丹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市扶素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8/16 | 分類號: | A61K38/16;A61P31/1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00203天津市河西***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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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預防 治療 hiv 感染 藥用 組合 及其 應用 | ||
1.一種用于預防或治療HIV感染的藥用組合物,其中含有有效量氨基酸序列為Ac-SWETWEREIENYTRQIYRILEESQEQQDRNERDLLE-NH2的抗病毒肽。
2.權利要求1中的藥用組合物是粉針制劑。
3.權利要求1中的藥用組合物是凍干粉針制劑。
4.權利要求1-3之一的藥用組合物,其中含有權力要求1中抗病毒肽1-100mg,優選3-90mg、5-80mg、7-70mg、9-60mg、10-50mg、15-20mg、1-15mg、5-15mg、20-25mg、25-30mg、25-100mg、30-90mg、35-80mg、40-70mg、45-60mg、3mg、5mg、10mg、15mg、20mg、25mg、30mg、35mg、40mg、45mg、50mg、55mg、60mg、65mg、70mg、75mg、80mg、90mg或100mg。
5.權力要求4中的藥用組合物,其中含有20mg權利要求1中的抗病毒肽。
6.權利要求1-3之一的藥用組合物,其中含權力要求1中抗病毒肽20%-90%(重量/重量)。
7.權利要求6中的藥用組合物,其中含權力要求1中抗病毒肽40%(重量/重量)。
8.權力要求1-7之一的藥用組合物,在制備用于預防或治療HIV感染藥物中的應用。
9.權力要求8的應用,其中,藥用組合物含有20mg的權利要求1中的抗病毒肽。
10.權力要求8的應用,其中,藥用組合物含40%(重量/重量)的權利要求1中的抗病毒肽。
11.含有權力要求1-7之一的藥用組合物,其制劑單位的外包裝上標有用藥提示,該用藥提示至少有如下描述,含抗病毒肽20mg以及每天皮下注射一次。
12.一種預防或治療HIV感染的方法,其特征是,每次給予權力要求1-7之一的藥用組合物。
13.一種預防或治療HIV感染的方法,其特征是,以每天一次或七天一次的時間間隔,每次給予權利要求1-7之一的藥用組合物。
14.權力要求1-7之一的藥用組合物在預防或治療HIV感染中的用途,其特征是,將權力要求1中的藥用組合物給予HIV感染者。
15.權力要求14中用途,其特征是HIV感染者是早期患者。
16.權力要求1-7之一的藥用組合物在預防或治療HIV感染中的用途,其特征是,將權力要求1中的藥用組合物給予HIV感染者,給予病毒載量<30,000c/ml的患者,優選為病毒載量<20,000c/ml的患者,進一步優選為病毒載量<10,000c/ml的患者。
17.權力要求1-7之一的藥用組合物在預防或治療HIV感染中的用途,其特征是,將權力要求1中的藥用組合物給予已使用過其他抗病毒治療劑并將病毒載量控制在<30,000c/ml的患者,優選為病毒載量在<20,000c/ml的患者,進一步優選為病毒載量在<10,000c/ml的患者。
18.一種治療或預防HIV感染的方法,包括權利要求1中藥用組合物與其他抗病毒藥物聯合或交替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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