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交通安全指示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0610157070.3 | 申請日: | 2006-11-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92348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6-04 |
| 發明(設計)人: | 陳杰良 | 申請(專利權)人: | 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1/095 | 分類號: | G08G1/095;G08G1/07;H04N5/33;G08C23/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109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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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交通安全 指示 系統 | ||
1.一種交通安全指示系統,其包括一用于指示第一方向上的車輛是否可以通行的第一組交通指示燈,一用于指示與第一方向相交叉的第二方向上的行人是否可以通行的第二組交通指示燈,和一控制該第一組及第二組交通指示燈的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該交通安全指示系統還包括一紅外線信號偵測器,該紅外線信號偵測器偵測第二方向行人路段上是否有紅外線信號發出并將該偵測結果反饋至該控制系統以控制該第一組及第二組交通指示燈的指示狀態,當紅外線信號偵測器偵測到第二方向行人路段上有紅外線信號發出時,則控制系統控制該第一組交通指示燈指示第一方向上的車輛不可通過,而控制系統控制第二組交通指示燈指示第二方向上的行人可繼續通過該行人路段。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安全指示系統,其特征在于,該交通安全指示系統還包括一紅外線發射器用來發射紅外線信號。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安全指示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紅外線發射器為行人所攜帶,并接受行人的控制以發出紅外線信號。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安全指示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紅外線信號偵測器包括一用來采集第二方向行人路段上紅外線信號的攝像系統以及一影像信號處理器,該影像信號處理器處理攝像系統傳輸的紅外線信號并生成一反饋信號,且將該反饋信號反饋至該控制系統。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交通安全指示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攝像系統包括一基座,一與該基座相互嚙合的鏡筒,一安裝于鏡筒前端的紅外導通的紅外線鏡片,至少一安裝于該鏡筒內的透鏡,以及一安裝于基座內的影像感測器,所述的至少一透鏡位于紅外線鏡片及影像感測器之間。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交通安全指示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紅外線鏡片采用紅外線玻璃制成。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交通安全指示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攝像系統進一步包括一安裝于鏡筒內的紅外導通的紅外光濾波器,該紅外光濾波器位于所述的至少一透鏡與影像感測器之間。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交通安全指示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紅外光濾波器由多層氧化膜制成。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交通安全指示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攝像系統進一步包括一安裝于影像感測器上的透明蓋板,該蓋板采用透明材料制成,且允許紅外光通過。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安全指示系統,其特征在于,該交通安全指示系統進一步包括一紅外線發射器,該紅外線發射器發射器與控制系統相連接,當紅外線偵測器偵測到第二方向行人路段上有紅外線信號發出時,該紅外線發射器發出一紅外線控制信號至安裝在汽車發動機上的紅外線接收器,以將該汽車發動機鎖定使其保持制動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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