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浮置拖尾屏蔽的垂直記錄頭無效
| 申請號: | 200610143259.7 | 申請日: | 2004-09-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59962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24 |
| 發明(設計)人: | 徐一民;李鄺;馬森·L·威廉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立環球儲存科技荷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11B5/31 | 分類號: | G11B5/31;G11B5/127;G11B5/187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張波 |
| 地址: | 荷蘭阿***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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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浮置拖尾 屏蔽 垂直 記錄 | ||
1.一種在具有磁性軟底層的磁記錄介質中使用的薄膜磁記錄頭,包括:
一鐵磁材料的主極靴;
一鐵磁材料的返回極靴;
一非磁性導電金屬層,其在主極靴的與返回極靴相反側上與該主極靴相鄰;以及
一鐵磁材料的浮置拖尾屏蔽,其與該導電金屬層相鄰,從而該導電金屬層將浮置拖尾屏蔽與主極靴分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薄膜磁記錄頭,其中主極靴和浮置拖尾屏蔽之間的第一磁阻大于浮置拖尾屏蔽和磁性軟底層之間的第二磁阻。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薄膜磁記錄頭,其中該第一磁阻大致為該第二磁阻的十倍。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薄膜磁記錄頭,其中該主極靴在該薄膜磁記錄頭的氣浮表面上具有一第一區域,該浮置拖尾屏蔽在氣浮表面上有一第二區域,并且該第二區域大于該第一區域。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薄膜磁記錄頭,其中該主極靴有一尖端,該尖端從該薄膜磁記錄頭的氣浮表面延伸到主極靴上的喇叭口端點;以及
該浮置拖尾屏蔽在垂直于氣浮表面方向上具有一厚度,該厚度小于從氣浮表面到喇叭口端點的尖端的長度。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薄膜磁記錄頭,其中該浮置拖尾屏蔽在垂直于氣浮表面方向上具有偏離中心的厚度,該厚度大于從氣浮表面觀察的浮置拖尾屏蔽的中心厚度。
7.一種在磁記錄介質中使用的薄膜磁記錄頭,包括:
一磁軛,包括一鐵磁材料的主極靴和一鐵磁材料的返回極靴;
一鐵磁材料的浮置拖尾屏蔽,其位于主極靴的與返回極靴相反側,一非磁性導電金屬層將該浮置拖尾屏蔽與該磁軛分離,
其中該主極靴具有一尖端,該尖端從該薄膜磁記錄頭的氣浮表面延伸到主極靴上的一喇叭口端點;以及
該浮置拖尾屏蔽在垂直于氣浮表面方向上具有一厚度,該厚度小于從氣浮表面到喇叭口端點的尖端的長度。
8.一種在磁記錄介質中使用的薄膜磁記錄頭,包括:
一磁軛,包括一鐵磁材料的主極靴和一鐵磁材料的返回極靴;
一鐵磁材料的浮置拖尾屏蔽,其位于主極靴的與返回極靴相反側,一非磁性導電金屬層將該浮置拖尾屏蔽與該磁軛分離,
其中該浮置拖尾屏蔽在沿磁道方向上環繞該主極靴的第一和第二側延伸,形成第一和第二側間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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