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錢包的掛失防盜用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610138727.1 | 申請日: | 2006-1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83469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5-21 |
| 發明(設計)人: | 熊冬青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7/08 | 分類號: | G07F7/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申健 |
| 地址: | 518057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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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 錢包 掛失 盜用 方法 | ||
1.一種電子錢包的掛失防盜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用戶向支付平臺申請掛失電子錢包;
(2)支付平臺驗證用戶身份后,判斷連接有電子錢包的移動終端是否已開機,如果已開機,則進入步驟(3);如果沒有開機,則進入步驟(4);
(3)支付平臺向該移動終端發送指令,禁用該電子錢包,步驟結束;
(4)支付平臺查找其內部記錄的該電子錢包的ID,并將該ID置為不合法;
(5)當該移動終端開機后,支付平臺判斷移動終端上報的電子錢包ID為不合法后發送指令,禁用該電子錢包。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錢包的掛失防盜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具體為:
(31)支付平臺向該移動終端發送讀取余額的指令;
(32)移動終端將電子錢包內的余額返回給支付平臺;
(33)支付平臺向移動終端發送禁用該電子錢包的指令;
(34)移動終端根據收到的指令對該電子錢包進行禁用處理。
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錢包的掛失防盜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5)具體為:
(51)當該移動終端開機后,讀取電子錢包的ID,并將該ID發送給支付平臺;
(52)支付平臺校驗該ID的合法性,如果合法,步驟結束;如果不合法,則進入步驟(53);
(53)支付平臺向該移動終端發送讀取余額的指令;
(54)移動終端將電子錢包內的余額返回給支付平臺;
(55)支付平臺向移動終端發送禁用該電子錢包的指令;
(56)移動終端根據收到的指令對該電子錢包進行禁用處理。
4.按照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電子錢包的掛失防盜用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禁用該電子錢包的指令為:余額清零指令或是電子錢包的鎖定指令;
所述對電子錢包進行禁用處理為:對電子錢包的余額進行清零的處理或是鎖定該電子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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