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即時通訊軟件客戶端定制機器人的方法及系統(tǒng)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610127665.4 | 申請日: | 2006-09-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41270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3-12 |
| 發(fā)明(設計)人: | 孔勇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里巴巴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16 | 分類號: | H04L12/16;H04L12/58;H04L12/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達信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魏杉 |
| 地址: | 英屬開曼群島*** | 國省代碼: | 開曼群島;KY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即時通訊 軟件 客戶端 定制 機器人 方法 系統(tǒng) | ||
1.一種即時通訊軟件客戶端定制機器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步驟:
向用戶提供定義即時通訊軟件客戶端自動執(zhí)行的動作的操作接口;
根據用戶在所述操作接口完成的操作獲得對應的腳本,該腳本為直接執(zhí)行所述動作的動作類型腳本,或為按動作執(zhí)行的條件執(zhí)行所述動作的觸發(fā)類型腳本;
根據用戶設置的腳本之間的相互關系生成對應的配置文件,該配置文件中至少定義需要啟用的腳本;
在即時通訊軟件客戶端根據所述配置文件加載需要啟用的腳本,以及在加載腳本后執(zhí)行動作類型腳本中定義的動作,和/或監(jiān)控觸發(fā)類型腳本中定義的動作執(zhí)行的條件,并在條件發(fā)生時執(zhí)行該觸發(fā)類型腳本中定義的動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接口為圖形化的操作界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觸發(fā)類型腳本中還定義腳本的觸發(fā)條件,該觸發(fā)條件為接收到即時消息、接收到客戶端狀態(tài)指示和更改聯(lián)系人信息之一或多種組合。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用戶在所述操作接口完成的操作獲得對應的腳本是指用戶通過所述操作接口根據腳本語法采用腳本語言直接編寫腳本;或是指用戶編輯所述操作接口提供的預定義語言串,根據編輯后的語言串形成腳本;或是指用戶根據所述操作接口提供的向導工具的指示定義任務,根據定義的任務生成腳本。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配置文件中還定義有腳本的優(yōu)先級,在即時通訊軟件客戶端按該優(yōu)先級確定執(zhí)行腳本的順序。
6.如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接口向用戶提供包含所有腳本的列表,用戶通過調整該列表中腳本的位置設置腳本之間的相互關系。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接口向用戶提供腳本列表時,按原配置文件中定義的腳本之間的相互關系確定腳本在該列表中的位置。
8.一種即時通訊軟件客戶端機器人的定制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
生成模塊,用于根據用戶在其提供的操作接口完成的操作獲得對應的腳本,該腳本為直接執(zhí)行所述動作的動作類型腳本,或為按動作執(zhí)行的條件執(zhí)行所述動作的觸發(fā)類型腳本;
配置模塊,用于根據用戶通過所述操作接口設置的腳本之間的相互關系生成對應的配置文件,該配置文件中至少定義需要啟用的腳本;
存儲模塊,用于存儲所述腳本和對應的配置文件;
執(zhí)行模塊,用于在即時通訊軟件客戶端根據所述配置文件的定義加載需要啟用的腳本,以及執(zhí)行動作類型腳本中定義的動作,和/或監(jiān)控觸發(fā)類型腳本中執(zhí)行動作的條件,并在條件發(fā)生時執(zhí)行該觸發(fā)類型腳本中定義的動作。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成模塊包括:
第一單元,用于向用戶提供根據腳本語法采用腳本語言直接編寫腳本的操作接口;
第二單元,用于向用戶提供編輯預定義語言串,并根據編輯后的語言串形成腳本的操作接口;
第三單元,用于向用戶提供向導工具以定義要執(zhí)行的任務,根據定義的任務生成腳本的操作接口。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接口為圖形化的操作界面。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觸發(fā)類型腳本中還定義腳本的觸發(fā)條件,該觸發(fā)條件為接收到即時消息、接收到客戶端狀態(tài)指示和更改聯(lián)系人信息之一或多種組合。
12.如權利要求8至11任一項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接口向用戶提供包含所有腳本的列表,用戶通過調整該列表中腳本的位置設置腳本之間的相互關系。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阿里巴巴公司,未經阿里巴巴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610127665.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