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電子郵件刪除筆記本電腦內存文件的系統及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610121166.4 | 申請日: | 2006-08-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32546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2-27 |
| 發明(設計)人: | 翟俊琳 | 申請(專利權)人: | 翟俊琳 |
| 主分類號: | H04Q7/22 | 分類號: | H04Q7/22;H04L12/58 |
| 代理公司: | 杭州中平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翟中平 |
| 地址: | 311100浙江省杭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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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電 郵件 刪除 筆記本電腦 內存 文件 系統 方法 | ||
1.一種用電子郵件刪除筆記本電腦內存文件的系統,它包括筆記本電腦、無線通信信道及電腦,其特征是:所述的筆記本電腦內置有電子郵件識別軟件和電腦數據刪除軟件,以及用于存貯電子郵件識別軟件和電腦數據刪除軟件的存貯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電子郵件刪除筆記本電腦內存文件的系統,其特征是:電腦數據刪除軟件包括內存文件刪除、程序刪除、電腦數據刪除。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電子郵件刪除筆記本電腦內存文件的系統,其特征是:電子郵件識別軟件與特定電子郵件內容相同。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電子郵件刪除筆記本電腦內存文件的系統,其特征是:特定電子郵內容可以是數字組合,或字母與數字的組合,或程序。
5.一種用電子郵件刪除筆記本電腦內存文件的方法,其特征是:筆記本電腦失竊或丟失后,失主通過任何一部電腦向已失竊或丟失的筆記本電腦的郵箱地址發出特定的電子郵件指令,失竊或丟失的筆記本電腦一旦開機,其件收件箱收到的特定的電子郵件即刻與內置的電子郵件識別軟件進行比對,比對相符,內置在筆記本電腦內的電腦數據刪除軟件即被激活且將筆記本電腦存貯的電腦數據、程序和文件刪除,刪除完成后筆記本電腦處于鎖定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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