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功率穩定分光元件無效
| 申請號: | 200610100621.2 | 申請日: | 2006-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97276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1-02 |
| 發明(設計)人: | 張世軍;黃英杰;倪其鈺;陳永睿 | 申請(專利權)人: |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G02B6/26 | 分類號: | G02B6/26;G02B6/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馬高平;楊梧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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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功率 穩定 分光 元件 | ||
1.一種光耦合元件,包括:
至少一個第一種延遲光路,具有一延遲量;
至少一個第二種延遲光路,具有一基本延遲量加上一可調延遲量;以及
多個分光單元,通過所述多個分光單元連接所述第一種延遲光路與所述第二種延遲光路,且連接于一輸入端及一輸出端之間,
其中,通過該可調延遲量的設定,得到所要的一等效耦合系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耦合元件,其中所述多個分光單元是方向光耦合器。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耦合元件,其中所述多個分光單元是分光元件。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耦合元件,其中所述多個分光單元的多個耦合系數是大致上相等值,或是有不同值。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耦合元件,其中所述第一種延遲光路的所述延遲量以及所述第二種延遲光路的所述基本延遲量是大致上相等值,或是有不同值。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耦合元件,其中所述第一種延遲光路的數量為一個,所述第二種延遲光路的數量為一個,以及所述多個分光單元的數量為三個。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耦合元件,其中所述第一種延遲光路的所述延遲量大致上為λ/3,且所述第二種延遲光路的所述基本延遲量大致上為λ/3。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耦合元件,其中所述第一種延遲光路的所述延遲量大致上為2λ/3,且所述第二種延遲光路的所述基本延遲量大致上為λ/3。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耦合元件,其中所述第一種延遲光路的數量為多個。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耦合元件,其中所述第一種延遲光路包括二光臂,且所述二光臂之間有一長度差就是所述延遲量。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耦合元件,其中所述第二種延遲光路包括第一光臂與第二光臂,所述第一光臂用以產生所述基本延遲量,所述第二光臂用以產生所述可調延遲量。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光耦合元件,其中所述第一種延遲光路的數量為一個。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光耦合元件,其中所述第一種延遲光路的數量為多個。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耦合元件,其中所述第二種延遲光路包括第一光臂與第二光臂,所述第一光臂沒有設置延遲量,所述第二光臂用以產生一總延遲量,該總延遲量為所述基本延遲量加上所述可調延遲量。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光耦合元件,其中所述第一種延遲光路的數量為一個。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光耦合元件,其中所述第一種延遲光路的數量為多個。
1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耦合元件,其中所述第二種延遲光路的數量為一個。
1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耦合元件,其中所述第二種延遲光路的數量為多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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