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攜式電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610086438.1 | 申請日: | 2006-06-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94253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2-26 |
| 發明(設計)人: | 邱顯成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02 | 分類號: | H04M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原華和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壽寧;張華輝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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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可攜式 電子 裝置 | ||
1、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一主體;
一雙軸組件,是具有一第一轉軸及一第二轉軸,該第一轉軸是裝設于該主體;以及
一裝飾板,是具有相對設置的一第一表面與一第二表面,該裝飾板是組合于該主體并顯露該第一表面,該裝飾板連接于該第二轉軸以樞接于該雙軸組件,其中該裝飾板可藉由該第一轉軸相對于該主體旋轉以脫離該主體,當該裝飾板脫離該主體時,該裝飾板可藉由該第二轉軸翻轉,再組合于該主體以顯露該第二表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主體的一表面是具有一容置部,當該裝飾板組合于該主體,該裝飾板相對的該第一表面或該第二表面是面對該主體的該表面,且該裝飾板是置放于該容置部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主體的該表面是具有至少一卡合部,該卡合部是位于該容置部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裝飾板是與該卡合部相互卡合,俾使該裝飾板固定于該容置部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轉軸是與該第二轉軸略呈垂直設置。
6、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一第一主體;
一第二主體;
一雙軸組件,是具有一第一轉軸及一第二轉軸,該第一轉軸是裝設于該第一主體與該第二主體,使該第一主體是藉由該第一轉軸與該第二主體相互樞接;以及
一裝飾板,是具有相對設置的一第一表面與一第二表面,該裝飾板是組合于該第二主體并顯露該第一表面,該裝飾板連接于該第二轉軸以樞接于該雙軸組件,其中該裝飾板可藉由該第一轉軸相對于該第二主體以脫離該第二主體,當該裝飾板脫離該第二主體時,該裝飾板可藉由該第二轉軸翻轉,再組合于該第二主體以顯露該第二表面。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二主體的一表面是具有一容置部,當該裝飾板組合于該第二主體,該裝飾板相對的該第一表面或該第二表面是面對該第二主體的該表面,且該裝飾板是置放于該容置部內。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二主體的該表面是具有至少一卡合部,該卡合部是位于該容置部內。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裝飾板是與該卡合部相互卡合,俾使該裝飾板固定于該容置部。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轉軸是與該第二轉軸略呈垂直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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