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木筷紫外線殺菌設備無效
| 申請號: | 200610077433.2 | 申請日: | 2006-04-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62424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31 |
| 發明(設計)人: | 小林敬一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本箸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61L2/10 | 分類號: | A61L2/1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陳英俊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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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紫外線 殺菌 設備 | ||
1.一種木筷紫外線殺菌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機體,在地板上方設置成構成至少兩層;
木筷供給部,具有被安裝在上述機體的最上端的一側并用于按順序供給木筷的給料箱、和被設置在上述給料箱的排出口并按順序供給木筷且在外周面上隔著一定間隔形成有凹部的供給輥、以及被設置在與上述供給輥鄰接的位置并且將通過該供給輥供給的木筷以保持一定間距的狀態持續供給的輥刷;
紫外線照射部,具有在上述機體的各層上形成使由上述木筷供給部供給的木筷經過的第一紫外線照射室及第二紫外線照射室的多個開閉板,在由該開閉板形成的紫外線照射室中設有對經過紫外線照射室的木筷照射至少一次殺菌用紫外線的多個第一紫外線照射燈和第二紫外線照射燈;
木筷移送部,具有第一傳送帶和第二傳送帶,該第一傳送帶和第二傳送帶被設置成在上述機體上朝著相互不同的方向旋轉,以便移送由上述木筷供給部供給的木筷使其經過上述第一紫外線照射室及第二紫外線照射室;
木筷翻轉部,被安裝在與上述木筷供給部的相反側的上述木筷移送部端部,具有:翻轉帶,按與該移送部的上述第一傳送帶的端面接觸的狀態設置,該翻轉帶可旋轉地被支撐在上述機體上,將在上述第一傳送帶上被移送的木筷的上下部翻轉,并移送到上述第二傳送帶側;引導輥,可旋轉地被支撐在上述機體上,并以使上述翻轉帶旋轉的方式支撐上述翻轉帶;支撐桿,在上述翻轉帶的內側鄰接地被固定設置在機體上;導引輥,可旋轉地設置在上述支撐桿上,構成上述翻轉帶與第一傳送帶的端面接觸的狀態;
以及驅動部,被設置在上述機體的規定位置,具有:被設在上述機體上的驅動馬達,該驅動馬達用于賦予使上述木筷移送部的第一傳送帶和第二傳送帶同上述木筷翻轉部一起向相反方向驅動的驅動力;以及鏈輪,該鏈輪通過鏈條與上述驅動馬達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筷紫外線殺菌設備,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木筷移送部的一側還包括由回收箱構成的排出部,該回收箱按照與上述第二傳送帶的端部鄰接的狀態設置,并回收由上述第二傳送帶移送的木筷。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筷紫外線殺菌設備,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二傳送帶由網帶構成,在上述網帶的下側還具有被固定設置在上述機體上并可收集由上述木筷產生的灰塵和異物的收集箱。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筷紫外線殺菌設備,其特征在于,在上述木筷供給部,以與輥刷下部鄰接的狀態還設置有支撐棒,該支撐棒的某一端成為自由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筷紫外線殺菌設備,其特征在于,在上述木筷移送部,為了使第一傳送帶的端部下側與第二傳送帶的端部上側鄰接,設有與上述第二傳送帶的端部上側鄰接的輔助輥,使上述第一傳送帶經過輔助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筷紫外線殺菌設備,其特征在于,在上述木筷翻轉部還設有與上述第二傳送帶的端部上側鄰接的導向片,使從第一傳送帶被移送到第二傳送帶側的木筷不脫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筷紫外線殺菌設備,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紫外線照射部,在開閉板的底面設置了紫外線照射燈,在上述開閉板的前面設置了可操作上述紫外線照射燈的控制器,并且上述開閉板通過鉸鏈以使其某一端能夠旋轉的方式設在機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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