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咖啡機無效
| 申請號: | 200610069112.8 | 申請日: | 2006-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52055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4-02 |
| 發明(設計)人: | 吳明佳;鄭勝芳 | 申請(專利權)人: | 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31/00 | 分類號: | A47J31/00;A23F5/00 |
| 代理公司: | 廈門市首創君合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張松亭 |
| 地址: | 361006福建***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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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咖啡機 | ||
1.一種咖啡機,至少包含:
一磨豆裝置,用于將咖啡豆研磨成咖啡粉,其中該磨豆裝置系具有一出料裝置;
一沖泡裝置,用于接收該磨豆裝置之該出料裝置所輸送的該咖啡粉,其中該沖泡裝置系具有一浸泡室;以及
一驅動裝置,用于移動該磨豆裝置中的出料裝置,藉以使該出料裝置的第一開口選擇性地位于該沖泡裝置之該浸泡室之上。
2.如權利1所述之咖啡機,其中該出料裝置系為一輸料導管。
3.如權利2所述之咖啡機,其中該驅動裝置系對應嚙合于該磨豆裝置。
4.如權利3所述之咖啡機,其中該驅動裝置至少包含:
一驅動馬達;以及
一齒輪,連接于該驅動馬達,其中該齒輪系用以嚙合轉動該磨豆裝置,藉以移動該磨豆裝置之該出料裝置。
5.如權利4所述之咖啡機,其中該磨豆裝置至少包含一對應嚙合于該齒輪之齒輪轉盤。
6.如權利1或2或3或4或5所述之咖啡機,更至少包含:
一軌道,設置于該出料裝置與該沖泡裝置之間,其中該軌道上系具有一第二開口,該第二開口系位于該沖泡裝置之該浸泡室之上。
7.如權利6所述之咖啡機,更至少包含:
一微動開關,設置于該軌道之一端,其中該微動開關系用以停止該驅動裝置之動作。
8.如權利6所述之咖啡機,其中該軌道系為一四分之一圓周的固定盤。
9.如權利6所述之咖啡機,其中該驅動裝置用于將該出料裝置相對于該沖泡裝置移動于一第一位置與一第二位置,其中該第一位置系位于該沖泡裝置之上,該第二位置系遠離于該沖泡裝置,當該沖泡裝置接收該磨豆裝置所產生之該咖啡粉時,該出料裝置之第一開口系位于該第一位置,當該沖泡裝置接收熱水時,該出料裝置之第一開口系位于該第二位置。
10.如權利1或2或3或4或5所述之咖啡機,其中該驅動裝置用于將該出料裝置相對于該沖泡裝置移動于一第一位置與一第二位置,其中該第一位置系位于該沖泡裝置之上,該第二位置系遠離于該沖泡裝置,當該沖泡裝置接收該磨豆裝置所產生之該咖啡粉時,該出料裝置之第一開口系位于該第一位置,當該沖泡裝置接收熱水時,該出料裝置之第一開口系位于該第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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