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冬棗醋飲品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610068681.0 | 申請日: | 2006-09-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33886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3-05 |
| 發(fā)明(設計)人: | 馬鳳然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濱州冬棗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A23L2/02 | 分類號: | A23L2/02;C12J1/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56600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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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冬棗醋 飲品 | ||
1.冬棗醋飲品,其特征在于,按重量百分數(shù)計,所述的冬棗醋飲品的配比為,
冬棗汁??????6~8%
冬棗醋??????10~15%
棗花蜜??????5~10%
檸檬酸??????0.1~0.5%
甜味劑??????0.05~0.08%
乳酸鈣??????0.02~0.04%
乙基麥芽酚??0.1~0.2%
山梨酸鉀????0.02%
其余為水。
2.冬棗醋飲品,其特征在于,按重量百分數(shù)計,所述的冬棗醋飲品的配比為,
冬棗汁??????6~8%
冬棗醋??????10~15%
棗花蜜??????5~10%
檸檬酸??????0.1~0.5%
白糖????????5~8%
乳酸鈣??????0.02~0.04%
乙基麥芽酚??0.1~0.2%
山梨酸鉀????0.02%
其余為水。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冬棗醋飲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甜味劑為阿巴甜或木糖醇。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冬棗醋飲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冬棗醋是以下述方法制成的,
a,將冬棗清洗后浸泡,浸泡時,按重量計,果水比為1∶3~5,水溫為40~50℃,時間為6~8水小時,然后打漿,加果漿重量的0.04~0.06%的果膠酶酶解2~4小時后,進行汁渣分離,過濾得到冬棗汁,用白糖調(diào)整糖度至12~18%,經(jīng)板式熱交換器加熱至86~93℃,進行18-22分鐘的殺菌處理;
b,將活化好的酒精酵母培養(yǎng)液加入到冷卻至28℃~29℃的冬棗汁中,加入量為冬棗汁重量的8~12%,在密閉罐中進行酒精發(fā)酵,溫度保持在28℃~30℃,裝罐量為75~85%,發(fā)酵時間為4~5天,當發(fā)酵液酒精含量在5%以上、殘?zhí)菫?.5%~0.8%時停止發(fā)酵,得冬棗果酒;
c,在b步驟獲得的冬棗果酒中加入冬棗果酒重量13~18%的醋酸菌培養(yǎng)液,在35℃~38℃的溫度下發(fā)酵72小時,風量在24小時內(nèi)為1∶0.1%,24~48小時內(nèi)為1∶0.15%,48小時后為1∶0.1%,從48小時起進行跟蹤檢測,待酒精耗盡,醋酸不再上升時即可放罐,發(fā)酵液經(jīng)過濾、加熱、滅菌后送入成品貯罐,完成醋酸發(fā)酵,完成醋酸發(fā)酵后,將罐中三分之一的醋液放出,向罐內(nèi)加入醋液重量五分之一的冬棗果酒,繼續(xù)進行發(fā)酵,當醋酸升至5%以上后,再將罐中三分之一的醋液放出,再向罐內(nèi)加入醋液重量五分之一的冬棗果酒,如此反復,連續(xù)發(fā)酵5~8次;
d,將上述連續(xù)發(fā)酵后的醋液陳釀3~9個月,制成冬棗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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