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鈍尾車輛的空氣動力減阻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610047637.1 | 申請日: | 2006-09-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38991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3-12 |
| 發明(設計)人: | 申振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沈陽航空工業學院 |
| 主分類號: | B62D35/00 | 分類號: | B62D35/00 |
| 代理公司: | 沈陽維特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甄玉荃 |
| 地址: | 110136遼寧省沈陽市新城子區道義***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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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空氣 動力 方法 | ||
1.一種鈍尾車輛的空氣動力減阻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是在鈍尾車輛體內的下部或上部開一個通孔,為均衡車體前后的壓力提供一個通道,使得車體前部的“高壓”氣體通過這個孔流到相對“低壓”的車體底部區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鈍尾車輛的空氣動力減阻方法,是通過下述鈍尾車輛的具體結構實現的,它包括車體前部(1)、車體(2)、車體底部(3)、車體底邊(14)、車體頂蓋(16),其特征在于:車體前部(1)與底部(3)的下部或上部開有通孔,通孔由通道主體(5)與通道出口段(6)構成,通道主體(5)的前端為進氣口(4),通道主體(5)的后方連接通道出口段(6),將車體的前部(1)與車體底部(3)連通。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鈍尾車輛的空氣動力減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道主體(5)的橫剖面形狀可以是矩形、圓形或梯形的。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鈍尾車輛的空氣動力減阻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道主體(5)的俯視形狀可以是等寬度的,也可以是從前到后逐漸擴張的,其擴張角(15)應當小于18°。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鈍尾車輛的空氣動力減阻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道主體(5)的高度為車體高度的0.5%-7.0%;通道主體(5)的寬度在車體寬度的50%-98%。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鈍尾車輛的空氣動力減阻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道出口段(6)與車體底部(3)的夾角(13)在10°-80°之間。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鈍尾車輛的空氣動力減阻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道出口段(6)的俯視形狀可以是矩形的,也可以是擴張形的,其擴張角(15)應當小于18°;通道出口段(6)的橫剖面形狀可以是矩形、圓形或梯形的。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鈍尾車輛的空氣動力減阻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道主體(5)及通道出口段(6)的側壁必須是光滑、密封并不漏氣的。
9.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鈍尾車輛的空氣動力減阻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道主體(5)與通道出口段(6)之間的連接應當是圓滑的。
10.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鈍尾車輛的空氣動力減阻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道進氣口(4)應當倒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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