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改進的飛行器的主翼結構無效
| 申請號: | 200610014461.X | 申請日: | 2006-06-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96223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1-02 |
| 發明(設計)人: | 魏明達 | 申請(專利權)人: | 魏明達 |
| 主分類號: | B64C3/58 | 分類號: | B64C3/58;B64C3/14 |
| 代理公司: | 天津三元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馬金華 |
| 地址: | 中國***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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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改進 飛行器 結構 | ||
1.一種改進的飛行器的主翼結構,飛行器的機身兩側各具有一主翼,該主翼具有一前端緣、一后端緣、一位于該前、后端緣之間的頂面以及一位于該前、后端緣之間的底面,其特征在于:
該主翼底面至少具有一可偏折的擾流翼,該擾流翼具有一前端緣與一后端緣,該前端緣是樞設于該主翼底面且鄰近該主翼前端緣,據此,控制該擾流翼偏折,使該擾流翼的后端緣適時遠離該主翼底面,以改變該主翼剖面的弧度或增加主翼面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改進的飛行器的主翼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擾流翼是鄰近所述飛行器的機身。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改進的飛行器的主翼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翼底面且鄰近主翼前端緣處具有一容槽,所述擾流翼可偏折地樞設于容槽內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改進的飛行器的主翼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擾流翼的前、后端緣之間具有一底面,所述擾流翼未偏折時,其底面是與所述主翼底面呈同一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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