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手持式電動工具機和用于該手持式電動工具機的蓄電池組有效
| 申請號: | 200580052056.0 | 申請日: | 2005-1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05404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1-12 |
| 發明(設計)人: | B·維斯納;J·格雷貝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梅塔波沃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B13/14 | 分類號: | G08B13/14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曾立 |
| 地址: | 德國尼***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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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持 電動 工具機 用于 蓄電池 | ||
1.一種蓄電池驅動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機(2),其包括一控制電子單元(14)和一可無線和無接觸地響應的發射/接收裝置(12)和一存儲裝置(16),在該存儲裝置上存儲一授權碼,其中,一個運行閉鎖狀態和一個運行允許狀態可被區分,其特征在于,設置一個從該手持式電動工具機的控制電子單元(14)到蓄電池組(4)的有線或無線的接口(22),使得啟閉信息可被從該手持式電動工具機(2)的控制電子單元(14)傳輸到蓄電池組(4)并且可被存儲在該蓄電池組(4)的存儲裝置(24)中并且又可被從該蓄電池組(4)的存儲裝置(24)中讀出。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機,其特征在于:該手持式電動工具機的控制電子單元(14)被這樣構成,使得在一個或多個預確定的時刻或時間間隔或者當存在預給定的條件時,啟閉信息通過所述接口(22)被傳輸到蓄電池組(4)上或者被從該蓄電池組(4)的存儲裝置(24)中讀出。
3.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機,其特征在于:該手持式電動工具機的控制電子單元(14)被這樣構成,使得當一個蓄電池組(4)與該手持式電動工具機(2)連接時,一個存儲在該手持式電動工具機(2)的存儲裝置(16)中的授權碼自動地通過所述接口(22)傳輸到蓄電池組(4)并且在那里存儲在該蓄電池組(4)的存儲裝置(24)中和/或一個存儲在該蓄電池組(4)的存儲裝置(24)中的授權碼被讀出并且通過所述接口(22)被傳輸到該手持式電動工具機的控制電子單元(14)上。
4.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機,其特征在于:該手持式電動工具機的控制電子單元(14)和發射/接收裝置(12)被這樣構成,使得從手持式電動工具機(2)的運行允許狀態起到一個或多個預給定的時刻或者當存在預給定的條件時,一個授權碼信號-請求被發送到一個外部的發射/接收裝置(8)上。
5.按權利要求4所述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機,其特征在于:該外部的發射/接收裝置(8)被這樣構成,使得在接收到一個授權碼信號-請求時,一個發射運行模式可被激活并且一個授權碼信號被發送到該手持式電動工具機(2)的發射/接收裝置(12)上并且然后該發射運行模式又可自動地去激活。
6.按權利要求中1或2所述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機,其特征在于:該手持式電動工具機(2)的控制電子單元(14)和發射/接收裝置(12)被這樣構成,使得在對接收到的授權碼信號進行分析并且與存儲在該手持式電動工具機的存儲裝置(16)中的授權碼進行比較并且與存儲在蓄電池組(4)的存儲裝置(24)中并且可通過所述接口(22)讀出的授權碼進行比較之后,該手持式電動工具機(2)或者保持在運行允許狀態中或者被置于運行閉鎖狀態中。
7.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機,其特征在于具有一個用于顯示該手持式電動工具機(2)的運行狀態和蓄電池組(4)的運行狀態的顯示裝置。
8.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組(4)具有一個自己的、可無線和無接觸地響應的發射/接收裝置(28),該發射/接收裝置形成一個通往一外部的發射/接收裝置(8)的接口(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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