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消息分發無效
| 申請號: | 200580051430.5 | 申請日: | 2005-1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48682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8-20 |
| 發明(設計)人: | 陳銓培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氏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Q7/20 | 分類號: | H04Q7/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陳怡;鄭霞 |
| 地址: | 新西蘭*** | 國省代碼: | 新西蘭;N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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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消息 分發 | ||
1.一種在具有始發端和接收端的至少一個通信信道上發送消息的方 法,其包括:
當提供指定的消息時,向處于所述始發端的始發者和處于所述接收端 的接收者分發指定通信信道和指定消息標識符的組合的索引,
指定能攜帶數據的通信信道,所述數據識別所需要的消息,
指定促使在所述指定的通信信道上發送所述指定的識別數據的觸發 事件,
當所述觸發事件發生時,在所述通信信道的所述始發端發出所述指定 的消息標識符,
在所述通信信道的所述接收端檢測所述指定的消息標識符,
在所述通信信道接收端確認所述指定的消息標識符的接收,
在確認接收時,終止所述通信。
2.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方法,其中,消息可由通過權利要求1的 方法發送的多個消息組成,這些消息由針對一個消息指定連續觸發事件的 權利要求1的所述索引來確定。
3.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方法,其中,一個通信信道是電話線。
4.如權利要求3中所述的方法,其中,消息標識符是電話呼叫者ID 數據。
5.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觸發事件以指定時間的 間隔產生。
6.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觸發事件當在消息發出 者處接收到所述指定消息時產生。
7.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方法,其中,一個通信信道是TCP/IP地址 的一個端口。
8.如權利要求7中所述的方法,其中,消息標識符是IP源地址。
9.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方法,其中,可用觸發事件的列表保存在 消息分發器的數據庫中。
10.如權利要求9中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個觸發事件記錄使啟動所 述觸發事件所需要的信息與其相關聯。
11.如權利要求10中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啟動信息是到達所述消 息分發器的進入通信。
12.如權利要求11中所述的方法,其中,觸發指定的觸發事件所需要 的進入通信是在指定的通信信道上,并包括一指定的消息標識符。
13.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方法,其中,如果源自觸發事件的消息的 接收未被確認,則強制實施另外的觸發事件。
14.一種消息分發器,其包括:
多個通信信道的接口,
數據庫,其保存觸發事件、通信信道、消息標識符和消息文本的列表,
觸發事件執行器,其用于促使檢索列表的觸發事件記錄和隨后在列表 的通信信道上發出列表的消息標識符,
接收標識符,其標識何時在所述通信信道上接收到所述消息標識符。
15.如權利要求14中所述的消息分發器,其中,所述觸發事件執行 器可由進入通信啟動。
16.如權利要求14中所述的消息分發器,其中,所述觸發事件執行 器可由內部事件啟動。
17.如權利要求16中所述的消息分發器,其中,所述內部事件是定 時期間的終止。
18.如權利要求14中所述的消息分發器,其中,所述通信信道是電 話線,并且所述消息接收標識符是摘機信號。
19.如權利要求14中所述的消息分發器,其中,所述通信信道是IP 分組,并且所述消息接收標識符是分組接收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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