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貯存、運輸或處置物體的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580051042.7 | 申請日: | 2005-05-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23412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7-16 |
| 發明(設計)人: | 瓊尼·奧爾森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爾肯工程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F42D5/045 | 分類號: | F42D5/04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曲瑩 |
| 地址: | 瑞典*** | 國省代碼: | 瑞典;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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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貯存 運輸 處置 物體 裝置 | ||
1.一種安全裝置(1),包括確定出一腔室的殼體(2),殼體(2)可以打開和閉合,使得物體可以放置在腔室內,該殼體設計成能耐受高達至少500g?TNT的炸藥裝藥在殼體(2)內爆炸,殼體(2)至少局部地設計成夾層板,該夾層板具有由鋼制成的內壁部(5)、同樣由鋼制成的外壁部和由鉛制成的中間壁部(7),所述中間壁部(7)夾在內壁部(5)與外壁部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殼體(2)是球形殼體(2)。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中間壁部(7)僅圍繞一部分腔室,在殼體(2)的相對側(9,10)沒有中間壁部(7)。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中間壁部(7)的厚度為10mm-30mm,內壁部(5)的厚度為20mm-40mm,外壁部(6)的厚度為5mm-20mm。
5.一種處理疑似包含放射性物質的物體(11)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a)提供安全裝置(1),該安全裝置(1)具有確定出一腔室的殼體(2),該殼體設計成能耐受高達至少500g?TNT的炸藥裝藥在腔室內爆炸,殼體(2)還至少局部地設計成夾層板,該夾層板具有由鋼制成的內壁部(5)、由鋼制成的外壁部(6)和由鉛制成的中間壁部(7),所述中間壁部(7)夾在內壁部(5)與外壁部之間,
b)將疑似包含放射性物質的物體(11)放置在腔室內,
c)使腔室(1)閉合,和
d)鎖定所述腔室,使得腔室內的爆炸不會導致腔室打開。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將可疑物體放在腔室(1)內之前,測試該可疑物體的放射性活度。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腔室已閉合后,用混凝土填充所述腔室。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腔室已閉合并鎖定后,將安全裝置(1)運輸到一不同的地點。
9.一種制造安全裝置的殼體(2)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a)提供第一半球形殼體(3),該第一半球形殼體(3)具有由鋼制成的壁部(5,6),壁部(5,6)彼此間隔開,以在壁部(5,6)之間確定一間隙(14);和
b)將熔融的鉛倒在間隔開的壁部之間,以用鉛填充間隙(14),從而制造出夾層板。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a)提供第二半球形殼體(4),該第二半球形殼體(4)具有由鋼制成的壁部(5,6),壁部(5,6)彼此間隔開,以在壁部(5,6)之間確定一間隙;
b)將熔融的鉛倒在間隔開的壁部(5,6)之間,以用鉛填充該間隙,從而制造出夾層板;和
c)使第二半球形殼體(4)與第一半球形殼體(3)結合以形成球形殼體(2)。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用鉛填充半球形殼體(3,4)的僅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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