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傳輸包含音頻和/或語音信息的消息的方法和通信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0580048425.9 | 申請日: | 2005-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24811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2-13 |
| 發明(設計)人: | S·萊辛 | 申請(專利權)人: | 索尼愛立信移動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3/533 | 分類號: | H04M3/533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岳;陳景峻 |
| 地址: | 瑞典*** | 國省代碼: | 瑞典;SE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傳輸 包含 音頻 語音 信息 消息 方法 通信 系統 | ||
1.一種用于從發送通信終端(20)向接收通信終端(30)傳輸包含音頻和/或語音信息的消息的方法,其中取決于所述接收通信終端(30)的設置,在所述接收通信終端(30)上直接播放所述消息或暫時存儲所述消息并且在稍后的時間點播放。
2.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通過包括至少一個通信服務器(11)的通信網絡(10)傳輸所述消息。
3.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消息在所述通信服務器(11)上暫時存儲。
4.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消息在所述接收通信終端(30)上暫時存儲。
5.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消息作為PTT消息從所述發送通信終端(20)傳輸。
6.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消息作為MMS語音消息暫時存儲。
7.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通信終端(20,30)中的至少一個是移動通信終端。
8.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移動通信終端(20,30)是移動電話。
9.一種用于接收包含音頻和/或語音信息的消息的通信終端(20,30),其中所述通信終端(20,30)適用于直接播放到來的消息或者暫時存儲該消息以在稍后的時間點播放。
10.權利要求9所述的通信終端,其中所述到來的消息是PTT消息。
11.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通信終端,其中所述消息作為MMS語音消息暫時存儲。
12.權利要求9到11中任何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通信終端,其中所述通信終端(20,30)是移動通信終端。
13.權利要求12所述的通信終端,其中所述移動通信終端(20,30)是移動電話。
14.一種包括用于傳輸包含音頻和/或語音信息的消息的發送通信終端(20)和用于接收所述消息的接收通信終端(30)的通信系統(1),其中取決于所述接收通信終端(30)的設置,在所述接收通信終端(30)直接播放所述消息或者暫時存儲所述消息并且在稍后的時間點播放。
15.權利要求14所述的通信系統,還包括具有至少一個用于轉發消息的通信服務器(11)的通信網絡(10)。
16.權利要求15所述的通信系統,其中所述消息暫時存儲在所述通信服務器(11)。
17.權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通信系統,其中所述消息暫時存儲在所述接收通信終端(30)。
18.權利要求14到17中任何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通信系統,其中所述消息從所述發送通信終端(20)作為PTT消息傳輸。
19.權利要求14到18中任何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通信系統,其中所述消息作為MMS語音消息暫時存儲。
20.權利要求14到19中任何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通信系統,其中所述通信終端(20,30)中的至少一個是移動通信終端。
21.權利要求20所述的通信系統,其中所述移動通信終端(20,30)是移動電話。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索尼愛立信移動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未經索尼愛立信移動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580048425.9/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