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顯示板及其制造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580043340.1 | 申請日: | 2005-1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80950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1-28 |
| 發明(設計)人: | H·利夫卡;M·W·G·龐杰;N·D·楊;N·C·范德瓦爾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皇家飛利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5B33/12 | 分類號: | H05B33/12;H01L51/5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龔海軍;劉紅 |
| 地址: | 荷蘭艾***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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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顯示 及其 制造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包括多個顯示象素的顯示板,顯示象素具有至少一個光發射層和至少一個沉積在所述光發射層上或上方的電極層。本發明還涉及制造顯示板的方法。
背景技術
使用包括形成在襯底上的發光元件的顯示象素的顯示板正變得越來越廣泛。這些發光元件可為發光二極管(LED),其被合并在或形成在以成行和列的矩陣設置的顯示象素中。被應用在LED中的光發射或電致發光材料在當電流被輸送通過這些材料時適于產生光,這些材料例如特殊的聚合物(PLED)或小分子有機(SMOLED)材料。PLED和SMOLED顯示板為高質量的顯示器開辟了新的路徑,這些顯示板的優點在于自發射技術、高亮度、大視角和快的響應時間。設置這些LED以使得可以驅動電流流過這些電致發光材料。通常,可劃分為有源和無源驅動矩陣顯示器,對于有源矩陣顯示器,顯示象素本身包括有源電路,如一個或多個晶體管。
由于PLED材料具有在水溶液或溶劑中的熱穩定性、柔性和可溶性的本質特性,所以其比SMOLED材料更具優勢。因此,PLED材料能通過如旋涂或噴墨沉積的濕化學技術來應用。
EP-A-0?892?028公開了一種有機EL元件,其中透明象素電極被形成在透明襯底上。用光刻法在象素電極之間形成的光致抗蝕劑堤用于防止包括電致發光材料的液體墨滴流向鄰近的顯示象素。
對于一些顯示板,如頂發射顯示板或半透明顯示板,用于為電致發光材料傳送電流的頂電極層對光發射層發射的光應為透明的。這些透明的電極層本身具有相對高的電阻,例如氧化銦錫(ITO),氧化銦鋅(IZO)或氧化鋁鋅(AZO)。可替換地或另外可以使用非常薄的金屬層,但是它們通常具有大的表面電阻。由此,對于這樣的顯示板存在下面的矛盾,即增加電極層的厚度來減少電阻但卻犧牲了電極層的材料穩定性,或減小頂電極層的厚度來增強透明度但卻產生相當高的電阻,而該電阻對于使用這種顯示板的器件的功耗具有不良的影響。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具有低電阻光學透明電極層的顯示板。
本目的通過這樣一個顯示板實現,其中至少一個第一顯示象素被第一阻擋結構確定,和鄰近所述第一顯示象素的第二顯示象素被第二阻擋結構確定,其中所述第一阻擋結構和第二阻擋結構被與所述電極層電接觸的導電結構隔開。
在這樣一個顯示板中,通過導電結構的分流效應,電極層的電阻被減少且不影響電極層的厚度。因此,電極層的厚度能被保持得相當薄而不會導致電極層電阻不可接受的增加。由于第一和第二阻擋結構被提供為互相間隔一定的距離,一區域可用以容納這樣一個導電結構。
根據權利要求2所限定的本發明的實施例提供了這樣的優點,即導電結構的導電層和顯示象素的另一電極層能用相同的材料同時沉積。優選地,該材料是對顯示象素的的電極層具有低接觸電阻的材料,例如氧化銦錫(ITO)。ITO進一步地具有以下優點,即對于光發射層發射的光是透明的,使得顯示板可以為底發射型顯示器。
根據權利要求4所限定的本發明的實施例具有以下優點,即可獲得更有效的電極層分流。由于另一導電層沒有直接與電極層電接觸,相對于電極層的接觸電阻就不太相關。另一導電層或層結構可完全制成低電阻。
根據權利要求5所限定的本發明的實施例具有以下優點,即絕緣層(23)中的通孔形成在具有足夠可利用空間的區域中。
根據權利要求6所限定的本發明的實施例具有以下優點,即金屬層或層結構具有低電阻以用于有效地分流操作。
根據權利要求7所限定的本發明的實施例具有以下優點,即顯示象素的另一金屬層,其被作為頂發射型顯示器中的反射層來反射光發射層的光遠離襯底,該另一金屬層可與導電結構的金屬層以相同的材料同時沉積。
根據權利要求8所限定的本發明的實施例具有以下優點,即對位于顯示象素下結構的限定的自由度得到了增強。金屬層可從電阻非常低的材料中選擇,以使該另一金屬層也可被用于其它連接。
根據權利要求9所限定的本發明的實施例具有以下優點,即通過在阻擋結構的側壁處或在其附近提供一親水材料,這樣相對于PLED材料可獲得用于顯示象素的更好的潤濕性能。
根據權利要求10所限定的本發明的實施例,可以制造更小的顯示板,因為可以省略外部的陰極接觸。
根據權利要求11所限定的本發明的實施例,顯示板對于由光發射層發出的光可為全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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