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包含在吸水性聚合物顆粒中的不溶性金屬硫酸鹽無效
| 申請號: | 200580040611.8 | 申請日: | 2005-11-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65422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31 |
| 發明(設計)人: | U·里格爾;T·丹尼爾;D·赫爾梅林;M·埃利奧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巴斯福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J3/20 | 分類號: | C08J3/20;C08F120/00;A61L15/16;A61L15/18;A61L15/24;C08J3/12;C08L3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劉金輝;林柏楠 |
| 地址: | 德國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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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包含 吸水性 聚合物 顆粒 中的 不溶性 金屬 硫酸鹽 | ||
1.一種通過使如下組分的混合物聚合而生產吸水性聚合物的方法:
a)至少一種烯屬不飽和酸官能的單體,其各自可至少部分中和,
b)至少一種交聯劑,
c)合適的話一種或多種可與a)共聚的烯屬和/或烯丙基屬不飽和單體, 和
d)合適的話一種或多種可至少部分被單體a)、b)以及合適的話c)接枝 的水溶性聚合物,
所得原料聚合物A用e)后處理:
e)至少一種后交聯劑, 該方法包括在聚合之前或聚合過程中加入至少一種水不溶性金屬硫酸鹽且 所述水不溶性金屬硫酸鹽的量基于吸水性聚合物為0.001-5重量%。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將所述金屬硫酸鹽以粉末計量加入。
3.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將所述金屬硫酸鹽以水分散體計量加 入。
4.根據權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屬硫酸鹽在分散體中的濃度為 1-70重量%。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屬硫酸鹽的用量基 于所述吸水性聚合物不超過5重量%。
6.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屬硫酸鹽為硫酸鈣。
7.根據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屬硫酸鹽為硫酸鈣。
8.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單體a)為部分中和的丙烯 酸。
9.根據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單體a)為部分中和的丙烯酸。
10.根據權利要求6的方法,其中單體a)為部分中和的丙烯酸。
11.根據權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單體a)為部分中和的丙烯酸。
12.水不溶性金屬硫酸鹽在聚合之前或在聚合過程中在生產吸水性聚 合物中的用途。
13.吸水性聚合物顆粒,其包含:
a)至少一種共聚的烯屬不飽和酸官能的單體,其各自可至少部分中 和,
b)至少一種共聚的交聯劑,
c)合適的話可與a)共聚的一種或多種共聚的烯屬和/或烯丙基屬不飽 和單體,
d)合適的話一種或多種可至少部分被單體a)、b)以及合適的話c)接枝 的水溶性聚合物,
e)至少一種轉化的后交聯劑,和
f)至少一種共聚的水不溶性金屬硫酸鹽, 其中至少一種金屬硫酸鹽分布在所述聚合物顆粒中且所述水不溶性金屬硫 酸鹽的量基于吸水性聚合物為0.001-5重量%。
14.根據權利要求13的聚合物顆粒,其基于所述吸水性聚合物以至多 5重量%的量包含水不溶性金屬硫酸鹽。
15.根據權利要求13的聚合物顆粒,其中所述金屬硫酸鹽為硫酸鈣。
16.根據權利要求14的聚合物顆粒,其中所述金屬硫酸鹽為硫酸鈣。
17.根據權利要求13-16中任一項的聚合物顆粒,其中共聚的單體a) 為部分中和的丙烯酸。
18.根據權利要求13-16中任一項的聚合物顆粒,其中所述聚合物顆粒 的鹽水導流率不低于30×10-7cm3s/g。
19.根據權利要求17的聚合物顆粒,其中所述聚合物顆粒的鹽水導流 率不低于30×10-7cm3s/g。
20.根據權利要求18的聚合物顆粒,其中所述聚合物顆粒的鹽水導流 率不低于60×10-7cm3s/g。
21.根據權利要求13-16中任一項的聚合物顆粒,其中所述聚合物顆粒 的離心保留容量不低于24g/g。
22.根據權利要求17的聚合物顆粒,其中所述聚合物顆粒的離心保留 容量不低于24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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