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身側部內的增強結構無效
| 申請號: | 200580039392.1 | 申請日: | 2005-11-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61031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24 |
| 發明(設計)人: | 代谷四木千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發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2D25/04 | 分類號: | B62D25/04;B62D25/20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田軍鋒;鄭立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身 側部內 增強 結構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車身側部內的增強結構,其中,當車輛與位于其側部的某個物體發生碰撞(側面碰撞)時,或者是與位于其前方的某個物體發生碰撞(前方碰撞)時,車身側部在強度方面可以充分地抵抗各種沖擊力。
背景技術
下面的專利文獻1示出了一種車身側部內的增強結構。根據此文獻,車身側部內的增強結構包括:具有封閉的斷面結構的中柱,并且其形成了門開口的后部邊沿部分,所述門開口形成在車身的側壁內;用于可開啟地封閉門開口的門;固定至門上的沖擊梁,其在車身縱向方向上延伸;以及用于增強中柱部分的增強件,其位于沖擊梁的后部。
此外,還存在這樣一種車輛,其設置有用于支承前座椅的頭板,頭板設置在車廂內,且位于前柱的內橫向側上。此外,中柱的內板為垂直伸長的部件。因此,在形成內板時,為提高產量,并考慮到車身的裝配效率,內板通常包括上板和下板,它們是相互獨立的部件,并且上板的下端和下板的上端通過焊接而相互連接在一起。此外,在這種情況下,具有一種這樣的結構,上板和下板的相互連接處構成中柱的一部分。
當朝向車門發生側面碰撞時,其沖擊力主要由沖擊梁承載,由此防止門的變形。
同時,當車輛發生前方碰撞時,部分沖擊力通過車身前部而傳遞至車門。此處,作用于車門的沖擊力主要由沖擊梁承載。由此防止了門的變形。此外,沖擊力通過沖擊梁而傳遞至中柱。此處,沖擊力主要由位于沖擊梁后部的增強件承載,由此防止了中柱的所述部分的變形。
專利文獻1:JP-A-2001-206244
如上所述,內板的上板和下板的相互連接處位于沖擊梁的后部,其中所述連接處形成了中柱的一部分,并且,此連接處的強度傾向于較低。為此,在前方碰撞時,如果沖擊力通過沖擊梁而施加至中柱,則連接處可能容易被損壞,因此,有可能中柱的所述部分容易變形。
并且,近年來,不斷要求提高沖擊梁的強度,以便在側面碰撞期間可以更充分地抵抗沖擊力。然而,如果只單純提高沖擊梁的強度,則被提高強度后的沖擊梁將傾向于將此沖擊力傳遞至中柱部分,相對于前方碰撞期間的沖擊力來說,不會發生變形,即,不會減弱沖擊力。為此,較大的沖擊力傾向于通過沖擊梁而施加至中柱部分。因此,中柱的所述部分有可能發生極大變形。
發明內容
本發明致力于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使車輛發生前方碰撞期間車身側部可以充分地抵抗沖擊力,并且甚至在車輛發生側面碰撞期間,車身側部也可以充分地抵抗沖擊力。
根據本發明的一方面,提供一種車身側部內的增強結構,其包括:包括外板13和內板14的中柱11,它們形成了門開口8的后端部分,所述門開口8形成在車身2的側壁4內;用于可開啟地關閉門開口8的門22;固定至門22上的沖擊梁27、28,且其在車身2的縱向方向上延伸;以及用于增強中柱11的一部分的增強件30,其位于沖擊梁27、28的后部,其中,中柱11的內板14包括上板18和下板19,所述上板18和下板19是相互獨立的部件,上板18和下板19的相互連接處20構成了中柱11的所述部分,并且用于支承前座36的頭板37設置在中柱11的內側。在增強結構中,上板18、下板19、增強件30以及頭板37的各相應部分(位于沖擊梁的后部區域)通過緊固件40緊固,以致這四個部分相互地疊置。
根據本發明的另一方面,所述的增強結構設置為使得增強件30通過焊接而固定至外板13。
根據本發明的另一方面,所述的增強結構設置為使得增強件30具有增強件本體31和帽沿部分32,其截面形成帽子形狀,并且增強結構還包括連接件33,其被焊接至增強件本體31的帽頭部分31a。增強件30的帽沿部分32被焊接至外板13,并且上板18的所述相應部分、下板19的所述相應部分、增強件30的連接件33以及頭板37的所述相應部分通過緊固件40緊固,且相互疊置。
根據本發明的另一方面,所述的增強結構被設置成,頭板37具有連接件39,上板18的所述相應部分、下板19的所述相應部分、增強件30的所述相應部分以及頭板37的連接件39通過緊固件40緊固,且相互疊置,并且座椅安全帶錨定部件設置在連接件39上。
需要指出的是,在此描述部分,各部件附帶有附圖標記,但是本發明的技術范圍并不應當限制性地解釋成下面將參照附圖進行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部分。
根據本發明的優點如下: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大發工業株式會社,未經大發工業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580039392.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